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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3-20 09:51
单位名称 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财政局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财务制度;提出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措施;对公益性企业、教育行业补贴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供热费等的测算、发放;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征收;部分罚没收入返还;财政票据的使用;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及分析研究税源监管和税收征管机制。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6号财政大楼1102室
法定代表人 李慧贤
开办资金 1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7万元 19.8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公益 从业人数  4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来,公财所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和财政局对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抓手,围绕公财所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组织安排,今年对公财所的领导做了调整,5月份,结合公财所实际情况,请示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重新制定了领导和干事的责任分工,实施小范围轮岗制度,让干部接触新的业务,形成了小组长向分管所长负责,分管所长向所长负责,所长通过召集开会、汇报局领导、上报局务会等新的工作流程,基本实现了“用流程管人,用制度管事”,为公财所履行财政职能,发挥财政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二)广泛宣传,用实际行动践行陕西“三个年”活动公财所结合“三个年”活动中关于对营商环境的宣传要求,以及神木“陕企通”注册任务完成不好的实际情况。鉴于此种局面,公财所主动寻求与工贸、发改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让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只跑一次”即可办结业务,切实做到为市场主体“加油减负”。在此基础上,联合工贸局印制了“陕企通”系列宣传制品,向来财务室办理业务的人员发放宣传品并宣讲,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了解并注册应用“陕企通”,累计发放相关宣传品约500份,企业注册量和注册率稳步提升。近期,针对部分非税执收单位、票据使用单位以及中小企业在非税执收、票据使用、中小企业对“减税降费”等方面业务不是很熟悉的实际情况,公财所花大力气收集整合了大量最新相关政策性资料且已委托印制成册,将向有需求的单位无偿发放,用实际行动践行陕西“三个年”活动。(三)科学合理的测算并及时发放公益性企业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公益性企业财政补贴资金。4月份,联合发改科技局对市供热公司、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公司(含陕煤神木电化公司)、店塔供热公司、锦界市政公司2021—2022年度的集中供热成本费用及供热面积进行了测算审核,核定2021年度政府集中供热总补贴为29077万元,9月8日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研究并通过。5月份,通过对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所有账务翻阅、收集相关资料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核定该公司2022年财政补贴金额为1332.86万元,并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处理建议提请财政局局务会研究且已通过。9月份,对神木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近三年经营状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分析,形成了涵盖自来水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中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的汇报材料,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直观、量化的决策依据;对安畅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财政补贴进行了核查,依据成本核算方法,核实补贴资金6732.82万元;年初预拨付粮食收储公司补贴资金500万元,定期收集整理应急成品粮油轮换报表、原粮轮换台账等,多次会同市发改科技局对原粮成品粮油储备数量、质量、轮换、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待会同发改及主管部门核算实际费用后补齐不足部分;依规核拨2022年供销社冬储化肥贴息223.63万元。基本形成了每测算一项补贴资金,都是按照相关依据及最新办法,用“抠字眼”的工作态度实现了财政干部“管好钱袋子”的使命,仅此一项,节约资金近5000万元。(四)加强教育资金监管,确保教育免补资金落到实处优化教育、科技、文化类专项资金的下达方式。一段时间以来,教科文类资金由预算科直接下达至相关主管部门,造成了公财所监管无“抓手”的被动局面,6月份,经局务会研究同意,教科文类资金需公财所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下达指标文件,基本实现了该块资金的归口管理。做好在校生人数的核实工作并创新核实方式。全年春秋两季分别对全市27所小学、22所初级中学、5所高级中学、43所公办幼儿园、30所民办幼儿园十五年免费教育学生人数进行了核实。历时两个月核实2023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总人数12.9万人,下达十五年免费教育资金4.85亿元。加强中省教育类专项资金的监管并优化资金的下达方式。6月份对中省专项薄改资金144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1075万元、幼儿园建设资金270万元,长效机制资金453万元、高中建设资金300万元所安排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安排实施的维修工程、教学设备购置等相关手续、资料进行了核实。检查中发现存在专项经费列支办公耗材、专项资金结余挂账、已建和拟建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强等问题。经局领导指示,以后年度凡是涉及上述专项资金,公财所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经领导审核后,与相关单位联合发文,提请预算科按照相关流程将指标下达至各单位,不再允许切块下达以及二次分配,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得到高效使用。(五)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做好财政票据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全年,公财所票据室为全市2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提供票据服务。累计发放各类财政票据430万份(截止11月份),其中医疗票据约383万份,社保票据约42万份,公安系统零星收费票据、非税收入收款票据、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罚没票据、捐赠等共计约5万份,共支付榆林市财政局票据款93.8万元。手工核销并收回已使用及作废票据约16万份,并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打包装箱入库,对保存期满5年的16吨应销毁票据,经审核通过后,由财政、纪检相关人员送到具备条件的纸厂进行熔浆销毁并现场监督做好影像资料记录。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在贯彻执行中、省各类税费征缴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费降税政策的同时,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截止11月20日,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299万元,同比增长43.6%。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确保非税收入“颗粒归仓”。由于机构改革的影响,部分单位急需新增收费项目,公财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陕西省财政厅先后为神木市水利局执法大队、神木市统计局、神木市地方道路养护中心、市政所、医保局、发改局挂接9项收费科目,确保涉改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并将资金上缴入库。继续落实非税电子化改革任务。为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体系,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坏境,公财所赴南郑区、蒲城县财政局调研学习,结合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现已完成了医疗电子票据和电子往来结算票据全面无纸化的前期工作,积极构建”互联网+非税收缴“管理体系,力争做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首次制定出台了《神木市行政事业单位供热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于财政局第五次局务会研究通过。6月份,我所邀请市供热公司专业测量员,分两组历时20余天对全市110家自供单位的供热面积进行了重新核定,科学精准编制了2023—2024年度供热费预算计划。本次重新核定的供热面积虽然增加了,但供热费预算资金减少了652.7万元,充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存在问题回顾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和局领导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下财政肩负的使命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的测算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结算票据的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四、改进措施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公财所将持续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断完善补贴资金的测算方法,提高精准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资金监管,集思广益将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风正时济,正待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社会形象好作为目标,全面推进公财所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科学有序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造就一支人格好、素质高、能力强的财政干部队伍,形成精心谋事、积极做事、努力成事,认真愿干、激情敢干、有效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使公财所成为团结、务实、高效的工作集体和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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