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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3-20 09:37
单位名称
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社会提供房地产安全管理、交易中介、安全鉴定服务。房屋安全管理;安全鉴定;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服务;物业行业管理。
住所
周至县二曲街道北新街40号
法定代表人
周雄
开办资金
180.7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1.85万元
188.15万元
网上名称
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7月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具体业务。(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宗,预售总面积:99981.48㎡;现售许可证办理:5宗,现售总面积:19314.91㎡。绘制商品房房屋平面图631宗,房产预测成果备案7宗。(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1070套,销售面积13.3万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变更59宗,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33宗。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658套,备案面积7.31万平方米;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1宗,注销2宗。开具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证明635份,租赁备案证明11份。配合市住建局信息中心核查人员备案房产信息15宗,核查人员52人。配合县乡村振兴局核查人员备案房产信息5宗,核查人员19人。(三)2023年共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4份,监管项目4个,监管账户4个。2023年全年对全县开发企业拨付工程建设用款共计3.19亿元。全年共召开预售资金监管会议3次,主要对资金监管及资金提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年下发的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有疑义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解读。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以来,我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当好店小二”等工作要求,在办理业务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热情为来访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办理服务,实现了“让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次门、只找一个人、满意办好每一件事”的服务目标。目前学校存在的问题是: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以下方面:大部分同志年龄偏大,对业务知识接受能力差,处理业务能力不够熟练;二是房地产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四、改进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我所召集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周至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推进会。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通报了在房地产市场秩序大检查和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听取了各房地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落实会议精神,对自身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严格按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要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确保最新调控政策全面落实。2、进一步做好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工作。要求商品房网签时必须同时上传户型图和位置图,以确保从源头堵塞漏洞,减少矛盾。坚决杜绝霸王合同,坚持权利义务对等。3、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要求预售资金必须全部进监管账户,预售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其次再考虑法定税费、银行贷款或者其它借款,以防烂尾。4、持续净化我县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做好对中介机构乱象的专项治理工作。5、保质保量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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