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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 2024-03-19 16:52
单位名称 榆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市本级,包括榆阳区、横山区、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空港生态区、科创新城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查处的督办工作。
住所 榆林市开发区天源路63号
法定代表人 常建江
开办资金 132.9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2.91万元 100.63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6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监察支队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资源规划事业大局,坚持“全系统争先、全领域创优”的目标定位,认真履行案件查处、指导督办两项职能,推动执法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一、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市本级执法监察工作。全面落实市本级执法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配合做好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全年出动巡查人员4197多人次、开展动态巡查1633余次,发现违法线索156条,处置分局转来违法线索41条。市本级立案62宗,复垦9宗、面积45.5亩。全市拆除违法建筑4.35万平方米,收缴罚款12962.61万元,责令退还土地2551.48亩、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面积40.95万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0宗。1宗案卷获评全省优秀案卷,正在报送部优秀案卷。(二)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月清、季核、年评估”要求完成了45批次,21940个土地卫片图斑核查和填报任务。全市土地卫片违法立案106宗,查处结案51宗,结案率48%。部下发矿产卫片图斑211个,立案查处4宗,结案4宗。配合市政研督查室、市局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完成多次调研工作,协助组织召开13次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推进会,并以市自然资源总督办名义给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发提醒函82份。(三)稳步推进信访维稳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首办责任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地点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化解率,持续推进源头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稳控,共接待群众252批次386人,接听咨询电话323人次;接收信访案件199件328人,已办结178件;正在办理21件(均在办理期限内)。向省厅、市委、市纪委出具信访案件办理报告31份,化解积案11件。已办结180件,未办结19件(均在办理期内)。(四)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共筹备召开各类调度会13次,印发工作简报18期,发督办、提醒函89份。2023年全市土地督察发现问题初步认定违法问题70个,截止目前整改63个,整改率90%。违法问题个数同比下降71%、整改率提升了14%。(五)专班专项工作遏制新增违法。一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整治违法占地39宗,拆除违法建筑16.80万平方米,恢复耕地1744亩。二是开展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全市共排查问题148个,占地6114.92亩。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32个,占地5965.73亩;正在整改问题16个,占地149.19亩。三是持续推进WJBS深化巩固工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排查上报的33处项目,按照深化巩固工作要求,相关县区对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发现确认“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的问题线索14条,涉及党员15人,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14条,并已处理相关责任人11名。目前,仍有3处项目涉及4名党员相关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当中。同时,年度内未发现新的WJBS问题。四是推进黄河流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排查违法线索7条,均已完成查处整改工作,配合黄河流域涉水问题排查问题项目10个。此外,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油气存储违法用地整治、河湖长制等工作按照要求稳步推进。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制定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从严治党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二是持续抓好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身边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7次。三是积极开展以案促改活动。按照市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以案促改活动实施方案,全体干部建立了作风能力建设问题清单、党性分析个人台账、以案促改自查检视问题整改台账,通过自查自改,有力的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率。四是攻坚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顺利完成了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关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低于5%的比例要求。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抓灏安小区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清理楼道杂物、铲除小广告、捐赠微型消防站等形式,切实解决灏安小区创文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对创文工作的支持率、参与度,获沙河口社区“双报到”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价。五是积极部署主题教育。根据市资源规划局党组关于贯彻主题教育统一安排部署,我们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将主题教育同监察支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六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队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集体学习35次,根据专项巡察反馈制定了支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七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董家湾村工作队首创“三同九联”工作模式。2023年董家湾村纳入乡村振兴示范村,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郭波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市优秀第一书记。新建董家湾村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幸福院,现已建成;争取苏陕协作资金300余万,新建酸菜厂项目,现已竣工;着力推动打造三村联建模式、电商平台和“董高梁”名片,大大增加了三村村集体的经济收入;按照市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执法支队驻子洲县苗家坪镇董家湾村工作于今年6月上旬圆满结束。三、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没收后的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移交难。在案件办理实务中,无法顺利移交没收的建构筑物问题成了案件闭环的阻点,主要问题集中在相关政府对民营企业、个体违法建构筑物移交时不接收,市级层面虽有正式文件明确接收部门,但移交物依然不能及时移交,案件办理不能闭环。二是没收后的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拆除执行难。《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又未自动履行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拆除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拆除执行。但在实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却作出了由申请部门执行的裁定,该裁定违反了“公权力非经法律规定不得授予与转移原则”,同时因法律未赋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根本无法自行组织实施,导致执行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三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保障不够。市执法监察支队70个编制69人监管榆阳、横山和中心城区以及高新、科创1.25万平方公里,同时,还肩负WJBS整治、乱占耕地整治、土地违法问题整改等工作。另外,执法人员没有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标识公务车辆,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法行为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争先创优考评机制。对9个科室、6个大队进行两轮排名并张榜公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建立疑难案件会审机制。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对违法案件预审进行全程指导,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法律专家集体把脉会诊,群策群力解决疑难杂症。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同公安机关建立“合署办公、二项保障、三项机制”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2024年工作计划(一)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625”党建品牌创新建设,奋争成为行业特色、全市一流、全省先进。(二)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2024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部下发2024年卫片执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按“月清、季核、年评估”的要求及时填报、确认,并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2024全年卫片执法工作实现“三降一提升”。(三)强化执法监察日常监管工作。夯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按照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处工作质量,规范案件查处程序,提高案件的结案和执行到位率,积极参与省、市优秀案卷评比,争取案卷质量达到部级优秀,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五)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前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持续推进源头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稳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全力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来省进京规模性聚集、涉访个人极端行为和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六)稳步推进专班专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稳步推进全市WJBS清查整治深化巩固,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专班工作,持续全力配合做好中省市环保督察、河湖长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土地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储油用油专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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