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医保基金防控中心(神木市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投诉、举报事项的前期受理工作;收集、报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采购计划;药品采购配送的相关协调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补助核算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产业服务大楼630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怀 | |
开办资金 | 0.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97万元 | 7.75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医保基金防控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变更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按照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神木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结算机制,做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医保局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现将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药品采购工作1、扎实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压低药品价格,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成立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总体采购情况开展核查,现场调阅HIS系统,仔细比对相关数据,确保医疗机构合理有序采购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三是做好结余留用资金核算工作,加大对医疗机构采购集采药品的奖励力度。2、集采完成情况:第一至三批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共1367987.85元,第一、二批第二个采购周期、第四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共1623925.56元,冠脉支架医保资金结余留用753353.53元,均已拨付。第五六批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核算出来,两批次共计649544.59元,已上报榆林医保局等待拨款。同时加大集中采购政策宣传,在各医疗机构醒目位置设立宣传展板100块,发放集采药品宣传折页2万份。3、补偿兑现情况全面完成药品零差率补助任务。我市26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2023年1-10月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金额为26154.81万元。对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财政补贴,截至目前共补贴资金5140.65万元(其中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补偿资金为295.09万元),绩效扣款193.93万元。(二)医保基金统筹支付工作1、职工医保运行情况截止2023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收入基金77758.1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8563.71万元,个人账户21560.94万元,生育统筹收入5026.04万元,大病医疗690.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16.79万元)。共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4667.6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38836.76万元,个人账户25130.87万元,大病医疗344.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5.99万元)。1-12月职工医保2023年市内住院人次10050人次,住院总费用4196.35万元,报销支付3694.02万元,报销比例88%;市外住院人次1893人,总费用4237.14万元,报销支付3379.97万元,报销比例79.77%;慢保45456人次,总费用3545.53万元,报销支付3049.16万元,报销比例86%。2、城乡居民医保运行情况截止2023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收入基金43507.08万元:榆林市统筹基金25353.49万元,神木市配套资金160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900.3万元,大病保险1253.29万元。共支出52609.39万元,其中基本医保35934.55万元,医疗救助938.76万元,刷卡2643.32万元,慢性病9393.10万元,大病保险3700.66万元。1-12月城乡居民2023年市内住院人次75687人次,住院总费用31294.75万元,报销支付26758.64万元,报销比例85.5%。市外住院人次7975人次,报销金额16146.98万元,报销比例65%。慢保148888人次,总费用7193.34万元,报销支付5754.67万元,报销比例80%。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目前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和医保报销运行平稳,态势良好。到目前为止,医疗机构机构网采率保持100%,实现了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及零差率销售,并实行统一药款结算,每季度按时对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进行补偿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按批次及时报销支付,不定期检查各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情况,对医保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四、存在的问题1、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工作督导力度不够,大多数村卫生室管理混乱,存在违反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情况。2、由于我市还未设立医保基金,故基金预付政策暂无法执行,集中采购药品货款结算依然按照普通药品执行,回款时间较长。3、新医保系统暂无统计模块,无法统计各类报销人数、金额。4、部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回款慢。5、工作量大,人员短缺五、改进措施积极发挥我中心监管职能,严格三方合同内容,加大医疗单位回款及时率工作力度,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定期对3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药品采购进行督导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应配不配、不能及时配送、不按政策配送等行为采取点评措施,量化考评,上黑名单,终止合同,直至取消配送资格。加大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监管力度,严格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偿经费直接挂钩。加大对医疗机构中药、西药及耗材采购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简化流程医保报销,加快报销速度,规范基金审核结算,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六、下一步工作打算1、督促医疗单位加快回款,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2、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药品使用,促进合理用药,绩效考评与财政补偿挂钩。3、继续按上级部门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集中采购药品政策。4、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基金审核结算,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5、加大医保基金本地和异地就医待遇支付审核力度,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系统、第三方力量、待遇稽查、专家审查等手段,实现初审全覆盖,逢单必审。对审核发现的违规行为,能界定清楚的,要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整改;存在违约疑点的,及时反馈给两定机构并要求及时处理。6、因职能转换,工作专业性强我中心原来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不是医药相关专业,工作上手慢,要继续加强医保基金防控稽查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