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神木市>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9 15:54
单位名称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高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核查、审定、审批工作。
住所 神木市麟州街道文明路42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伟
开办资金 6.5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49万元 28.11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未进行变更登记,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街的全力支持配合下,低保中心始终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救助各项任务,现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安排汇报如下:一、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一)城乡低保工作2023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4427.2824万元,其中分类施保金448.3616万元,通过动态调整取消126人,新增151人。截止目前有城市低保对象2507户4106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7717.6632万元,其中分类施保金1429.8206万元,通过动态调整取消681人,新增398人。截止目前有农村低保对象6965户12243人。(二)特困供养工作截止2023年底,全市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共计1398户1570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177户1331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39人。全年经过动态调整共计新增特困人员155户171人,取消特困人员87户96人。城市特困人员共计80户81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9户40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1人。全年经过动态调整共计新增城市特困人员7户7人,取消城市特困人员5户5人。城市特困救助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到位。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合计49.1700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费合计12.6756万元。年终发放取暖补贴金4.6800万元。全年共计支出66.5256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及时按月足额发放。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共计932.0506万元。护理费发放到保障对象照料护理人(考核合格者)账户里。按月发放护理费合计356.3256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取暖补贴发放65.7000万元。全年特困人员去世56人(一名城市特困人员)。发放丧葬费41.6460万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费共计发放115.9138.5万元。并发放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零花钱26.5140万元。全年共计支出1538.1500.5万元。(三)孤儿及政策性下岗人员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孤儿193人,其中集中孤儿24人,分散孤儿169人,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贴标准140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贴1800元/月/人。通过动态调整全年共取消不符合条件20人、新增6人,全年发放孤儿生活费368.18万元,大学生孤儿学费补贴40万元,合计408.18万元。目前我市有政策性下岗人员376人,累计发放资金393.734万元;60年代精简人员28人,累计发放资金16.1421万元。(四)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低保中心在核对工作中严格按照无委托授权不核对及逢进必核的原则,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2023年我中心累计开展经济状况核对210批次,对已享受对象62164人进行复核,新增对象560户1682人次进行核对。二、亮点工作(一)社会救助督导检查2023年3月13日至5月26日,低保中心对20个镇街、326个行政村、44个社区全覆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孤儿、重残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共核实农村低保3431户、城市低保175户、特困供养对象462户、孤儿48人、重残406人、一般对象404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人。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确认单20份,召开专题反馈座谈会20余次,培训干部400余人,要求镇街根据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逐项销号推动工作落实。并于2023年9月11日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整改不力的镇街予以“回头看”检查。(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持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低保中心修订了《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低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完善了实施步骤和工作程序。(三)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工作为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我中心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通过规范照料服务协议签订、能力评估、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定期探访制度、照料服务内容、照料服务人评价考核等六方面内容,同时提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内容,完善照料服务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活跃中心气氛,增强干部的活力,展示低保中心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我中心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趣味运动会”、“清明祭扫”、“端午节”、“七一建党”、“八一建军”、“创建文明家庭、争做最美干部”系列推荐评选、“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移风易俗”、“郝家壕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工作”等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和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活力、凝聚了力量、鼓舞了士气、联系了群众,为我中心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扎实基础。(五)党支部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中心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爱在重阳共享健康”重阳节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一系列活动,上述活动振奋了我中心人员精神,增强单位向心凝聚力,党员干部强化了党性修养,坚定了理想信念,能够自觉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三、取得效益一年来,我中心本着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做到了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便民惠民,保障民生的水平显著提高。四、存在问题1、思想上认识不足。个别镇街干部对社会救助工作认识不够,没有充分了解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惯用旧思想、旧方法开展工作,不能与时俱进、大胆创新。2、社会救助机制还不够健全,救助对象的精细化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3、救助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软件资料有待于进一步完善。4、部分民政干部的思想观念、业务能力、服务意识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创新意识不强。五、整改措施1、加强对各镇街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确保对社会救助政策的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良性运行。2、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熟练掌握社会救助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3、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监管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惠民便民水平不断提升。4、推进e救助客户端推广使用宣传工作,促进便民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六、2024年工作计划1、继续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助推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2、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人口脱贫稳定、不返贫。3、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及宣传工作。4、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预警作用。5、指导镇街优化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行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落到实处。6、指导镇街加强城乡分散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管理工作。督促镇街完善特困供养照料服务协议签订,落实照料护理人及照料、探访义务履行、照料服务人考核等工作。7、指导镇街完善社会救助档案资料管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