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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林业工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9 15:27
单位名称 佳县林业工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县林业技术推广、示范、服务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预报及防治检疫、疫源疫病监测等业务;参与全县封山禁牧有关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山城西路1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海峰
开办资金 1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2.88万元 145.12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林业工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主要工作(一)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筑牢绿色生态安全防线。1.在全县林木集中连片区安装诱捕器32套,对病虫害高发期利用高射程喷雾机对杨树、柳树、松树及经济林树种进行喷洒农药防治,将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了4‰(1.4%)以下。我县发生面积较多的病虫害为枣疯病、枣飞象、杏球蚧、松针小卷蛾、松黄叶峰、侧柏大芽等。2023年全县发生面积为19.8万亩,均属于轻度发生,成灾率为零。有效防治面积为19.8万亩,其中林业鼠(兔)害防治完成防治面积1.9万亩次,成灾面积未超过0.01万亩;新造林地鼠(兔)害致死株率未超过15%,中幼龄未超过10%,所应用的防治药剂,均为国家林业局使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产品,无公害防治率达100%。2.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准备到位,从普查移动端监测App操作流程、取样检测、普查成果上报等方面内容做了详细技术培训和工作安排,完成录入小班信息127个,面积14176.32亩,高质量完成了秋季普查任务,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3.切实加强对涉木涉苗企业,苗木花卉基地及集散地的备案登记,完善本地区涉检企业及个人台账。共办理产地检疫24份27.6万株,调运检疫128份86万余株,复检苗木276.3万株,复检率达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有效阻止了带病苗木和疫区苗木非法传入。在开展执法行动以来,共检查涉木企业58家,种苗花卉经营个人3个、绿化标段26个、电信局、电力局、摩托车销售区等木质包装单位3个。与63家涉木涉苗企业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承诺书》,办理违法调运苗木案件2起,罚款共计2000元。4.高质量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我中心积极配合第三方技术团队,按照技术要求,踏查线路31条,调查样地数量251个,涉及我县12个镇、1个街道办、7个便民服务中心、打火店林场、3个景区公园。调查样方数量371个,采集标本数量34份,经调查确定我县外来入侵物种可能出现共有65种,其中植物类38种、病原微生物8种、无脊椎动物(昆虫)10种、动物类9种(鸟类2种)。形成2个报告《佳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报告》、《佳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报告》.(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安全。2023年,佳县林业工作中心组织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1.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共宣传4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品2000余件。2.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候鸟保护监测巡查,出动车次28次,人次96次。3.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工作,联合森林公安派出所对非法收购,贩卖,捕捉野生蝎子进行执法行动,张贴宣传通告800余份。4.强化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救护猫头鹰2只,豹猫1只,送木头峪乔家兴庄野生动物保护站。(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1.2022年第一期森林督查变化图斑487个,面积153.5293公顷,全县涉嫌违法图斑共计150个,案件80起,面积36.2829公顷。已查处4起,面积1.6647公顷,追责问责4人,其中西峰则村因道路塌方把土方倒入沟底毁林、佳芦西峰则村贺亮村里毁林案、朱家坬镇楼墕村王峰礼开垦毁草原案、刘国具马家沟村马占川毁林开垦案。疑难案件76起,主要为国土二调国土三调与林保数据不统一、生产道路、自然灾害、宅基地等。涉及乡镇王家砭镇、刘国具镇、朱家坬镇。2022年第二期森林督查变化图斑420个,面积177.9274公顷,经调查核实无违法案件。2.2023年第一期森林督察变化图斑25个,面积7.8149公顷,通过核实,案件3起,查处3人,属于方塌镇采气二厂天然气井场未批先占,面积0.7331公顷。涉及乡镇方塌镇。2023年第三期森林督查变化图斑21个,面积6.1957公顷,通过核实,违法案件5起图斑8个,其中宏远天然气液化气生产车间少批多占毁林案;长庆油田采气二厂2个井场未批先占;冀东油田1个管线未批先占,宏远天然气为管线未批先占使用林地。目前已调查完成。2023年第四期森林督查变化图斑451个,面积31.5402公顷。根据初步调查疑似违法图斑104个,面积31.5402公顷,涉及项目63个。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进行查处整改。已上传至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3.2022年第一期草原变化图斑941个,面积95.7618公顷,通过核实,案件3起,面积1.6647公顷,均为2022年森林督查处罚图斑。2022年第二期草原变化图斑1552个,面积587.6501公顷,已调查完成,正在进行内业整理。4.2023年第一期草原变化图斑67个,面积21.5733公顷。已调查完成,正在进行内业整理。(四)开展封山禁牧整治行动,守护生态安全屏障。1.根据《榆林市2023年保护林草资源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开展2023年春季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督促我县各乡镇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了封山禁牧实施方案,以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了封山禁牧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第二阶段:县封山禁牧办公室分派两组工作队员共计16人,出车40多次,对全县所属乡镇开展一次全覆盖式督查检查。对金明寺、朱官寨、坑镇进行全县通报,并约谈乡镇禁牧分管领导。对全县其中的16个乡镇56户养殖户进行处罚,共处罚款39260元;对全县63户养殖户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要求做出保证。2.认真贯彻落实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佳县封山禁牧舍饲养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推广“1155”养殖模式和开展试点(店镇西山村、方塌镇圪崂湾村),推行“一户一业”庭院经济式舍饲养殖,立足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有序推动封山禁牧、舍饲养殖协调发展。3.做好宣传工作,联合白云山景区、店镇、坑镇、乌镇等乡镇人民政府在所在街道联合进行“佳县2023年封山禁牧专项行动”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在宣传会场悬挂横幅、解答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与群众交流互动,现场为群众发放宣传袋12000个,毛巾5000条、抽纸5000盒、围裙6000条、发送相关短信2万余条。督促各乡镇在人畜活动频繁区增设了封山禁牧固定标牌共计25块。4.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今年累计接到群众举报电话52个,现场核实52次,确认违法并作出处罚41起。全年处理偷牧户96户,处罚金额66860元。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我单位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实现资源永续利用,提高林业的综合生产力,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2.白云山景区,沿黄路一线以及打火店林场化学进行防治,将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下,防治效果明显,经济效益显著。3.完成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对16个乡镇56户养殖户进行处罚,共处罚款39260元,对全县63户养殖户进行通报批评,全年处理偷牧户96户,处罚金额66860元。三、存在的问题1.林业技术方面:缺乏林业相关工作的推广经费和最新技术,工作开展有困难。各林业技术推广项目缺少工作经费和先进的技术,只能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费时费力费资金。2.封山禁牧工作:草畜平衡不完善,我县在以草定畜、以畜促草、草畜平衡做得还不够完善,草畜转化的进程比较缓慢,有草的地方无人饲养,养殖发展较快的地方又缺少饲草。夏秋饲草相对过剩,冬春饲草严重缺乏,有限的草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一些养殖户没有养成仓储饲料的习惯,没有利用撂荒地、荒山、林下等资源种植饲草的意识,进行全株牧草青贮,导致养殖户除了放牧只能购买饲料高成本进行养殖。3.森林督查方面: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业务能力差,执法薄弱。遇到刑事案件因公安局要求所需资料无法提供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调查,也无法移交。经费不足,无制服,无执法车辆。部分部门对生态环境不重视,导致实施项目毁林现在严重。四、改进措施1.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学习、工作制度和考评制度,努力提商职工整体素质,包括业务工作能力、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养水平。2.争取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下达新的推广任务,争取林业技术各项经费,争取省、市部门多给予技术指点。3.加强对封山禁牧工作的认识,做到层层责任落实。协调多部门联动,向市区争取保障资金。五、2024年工作计划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好我县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工作的预防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调运苗木、木材运输等违法活动,做好白云山景区、王家砭工业园区、沿黄公路、打火店林场的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和预防工作。2.根据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按时完成2023—2024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并上报成果;做好2024年林草督查图斑调查工作;做好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以林长制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管,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的违法行为。3.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候鸟保护工作,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宣传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救护保护,提高野生动物的保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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