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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市政工程管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9 15:16
单位名称 旬邑县市政工程管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县城规划,依法进行建设管理,建设保护。维修县城市政公用设施,负责县城绿化等。
住所 旬邑县城阳光大道
法定代表人 张刚
开办资金 2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54万元 32.5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的工作一是加快职能转变,建立精细管理制度。今年以来积极引导职工将维修工作职能向管理维护职能转变。在转变过程中积极探索管理方向,根据《旬邑县城区照明设施日常管护运营采购项目》合同,起草了《旬邑县城区照明设施日常运营采购项目补充协议》、《关于对旬邑县城市照明设施亮化服务企业的考核管理办法》《旬邑县城市照明设施维护量化考核表》对维护企业进行考核。制定了每周三开展全城区域巡查制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灾害天气临时巡查制度。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向银烁公司下达维修整改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维修任务。二是科学高效维修维护,力促城市形象提升。2023年以来多次协同银烁公司对照明设施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照明质量达标率及其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配电箱私接电源、灯杆悬挂广告牌横幅等情况进行了清理。召开由中心和银烁公司负责人参加的问题整改专项会议。在日常巡查中注重细节检查,对路灯倾斜、事故路灯、路灯照明开关时间不科学的情况要求银烁公司进行及时整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在巡查中发现中建十一局在维修道路时对路灯线路有所损坏,我单位第一时间联系施工单位,并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其承诺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对县城热力管道改造引起的路灯故障进行了维修恢复,方便群众出行。三是做好路灯安全和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我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人为本、全力抢险”的指导思想。成立了以党员领导带头的抢险组,印发了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3年以来,我单位每个季度和年末对银烁公司进行考核,督促其按时维修维护路灯,使全县亮灯率达到98%.并督促银烁公司先后对存在故障问题较多的小塔引线、阳光大道、港华幼儿园、旬东大道、迎宾大道等路段进行了集中维修。对义井坡部分太阳能路灯电池和灯头进行了更换。对342国道赤道高速出口至野鸡红转盘路灯进行了拆除。督促银烁公司对河畔景观灯进行改造维修。协助县城道路拓宽工程进行城区亮化改造,并在书香路、中山街、西宋路路灯改造中给予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测。提升了旬邑县城市夜间形象。三、存在问题1、由于县城路灯属于分批次栽植,阳光大道、迎宾大道等路段路灯超期服役。路灯基础设施陈旧,无法承担现在路灯运行。2、巡查工作不够细致。在日常的巡查工作中,难免出现部分路灯巡查不到位、信息不够准确的问题。四、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巩固以前的工作成果,将路灯管护工作进一步细化。1、争取县局支持,对县城超期服役的路灯,阳光大道、迎宾大道、西大街等路段老旧路灯进行维修改造,并对路灯基础设施陈旧的,加大更换维修力度。2、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的准确度,全面掌握路灯运行实时状况,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县城路灯亮化工作。五、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积极加快职能转变,建立精细管理考核办法。我们将按照《旬邑县城区照明设施日常管护运营采购项目》所制定的《旬邑县城市照明设施亮化服务企业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每周三开展全城区域巡查工作,每个季度末开展对县城照明设施亮化服务运营企业的精细化考核。力争是全县路灯亮化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推进路灯管理智慧化,探索科学精准化控制。随着县城框架和城市品位提升,我县路灯数量和路灯品类正在不断提升,路灯管理亟需自动化、智慧化控制,积极向周边县区学习调研。2024年制定详尽的路灯智慧化、科学化管理方案。积极推进路灯控制监控自动化、信息化建设,争取在短期内建成县城路灯控制监控系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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