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证审核、卫生许可证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管理。 | |
住所 | 宝鸡市店子街副4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峰 | |
开办资金 | 9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4.14万元 | 84.0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以来,区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区卫健局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三个年”活动为牵引,以主题教育、国卫复审、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为抓手,积极创建廉洁文化示范单位,持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等职责领域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卫生监督覆盖率,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按照这次区卫健局考核通知,现做汇报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助力国卫复审,开展“四小”行业整治。1.开展巡回督查,严肃查处问题单位。成立巡回督查组,不间断开展抽查巡查,重点对上报明查点位、各级反馈通报问题单位和配合不积极、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共配合迎接市、区复审办各类检查20余次,反馈并整改问题113条;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624户,责令限期整改285户。通过多轮次检查和整治活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2家,打造“四小”行业示范街(样板路段)2条。2.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情况。2023年,全年新办证、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共494家。其中:洗浴(足浴)35家、美容美发368家、商场超市33家、影剧院2家、住宿44家、歌厅3家、游泳馆6家、图书馆2家、音乐厅1家;办理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6000余个;发放《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汇编》400余本。(二)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1.医疗卫生。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2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69份,办理普通程序案件29起、简易程序案件2起。开展了中医类诊所依法执业专项监督,共监督检查中医类医疗机构58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查处非法行医6起;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机构5家。组织召开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推进会,强化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夯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2.传染病防治。开展了3•15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消毒产品经销单位17家(医药机构14家、医药超市2家、母婴用品店1家);对区疾控中心和16家医疗单位疫苗接种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新冠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和区疾控中心3家、其他医疗机构67家。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办理普通程序案件19起,简易程序案件5起。3.放射卫生。年内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13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参与对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核准检查13家次。安排全区21家放射诊疗机构开展自查,对6家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放射卫生办理普通程序案件5起,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起。同时,加强放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按照省、市综合监管“一市一试点”安排,对全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进行了申报。4.职业卫生。参加了省、市“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第21个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200余份。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培训会,全区50家重点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稳步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工作,建立34家重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档案,累计积分位列全市前列。对16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相关制度、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16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起、普通程序案件3起。(三)开展学校卫生和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项目管理。1.学校卫生。结合开学、冬季等各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联合区妇保院、区疾控中心、各监督协管医疗单位,对全区48所学校、70家幼儿园、3家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保障学生幼儿健康。按照区卫健局通知安排,抽调人员联合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中北职业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管理、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和指导。2.生活饮用水。强化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在全市率先配备无人机对高层供水箱及周边卫生查看,既有效弥补高危位置人工监督缺陷,又提高工作效率。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26家,对存在卫生管理档案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9家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达标。组织开展摸排辖区现制现售饮水机安装使用单位63家,共有设备447台,通过实地监督检查,落实各方责任,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定期更换滤芯,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为群众居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3.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专家组,按照省《卫生监督协管指导手册》相关规定及区项目办要求,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培训。参与了全区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试出题,参与试卷评分及汇总排名,以赛促学、以学促进。分两次深入各协管单位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合日常工作质量和信息上报等情况按比例计算打分,突出“摸底建档、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重点项目分值占比,拿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已上报区卫健局,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项目的科学性、有效性。(四)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完成“双随机”抽检任务。2023年,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下达我区抽查任务共101家,其中:公共场所57家、医疗卫生12家、传染病防治11家、职业卫生1家、放射卫生4家、学校卫生16家。工作中,我们坚持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按计划分步骤实施,不定期通报任务进展,加强与有关单位协调联络督促,做好信息审核上报。截至10月底,完成了全部抽检任务,监督完成率99.01%,完结率100%;“双随机”查处案件12件。抽检结果通过健康金台进行了对外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2月、3月,作为市上推荐单位和县区代表,先后迎接了省卫健委副主任余立平、省卫健委综合监督管理局调研员曹锋一行视察调研。对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新冠病毒感染信息报告、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卫生监督协管和职业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等工作充分肯定。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例评查工作中,我所报送的《春某堂诊所备用的急救药品超过有效期案》和《某生活超市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均获一等奖(2023年2月,市卫健委发文通报)。查办的《某诊所未按规定保管中药饮片案》被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2023年11月)。在宝鸡市卫健委组织的2023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考核中,区卫监所的卫生监督和执法办案工作得分位列全市县区第一,受到市卫健委通报表扬。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区卫监所为全额事业单位(机构、人员全为事业属性),受区卫健局委托在监管领域执法。近年来职责增加(2019年机构改革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划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核、发证暂未移交审批局)而编制不增反减,只剩8个。受编制限制,借调人员调不进来,也没有列入区上增编或招聘计划。2.任务繁重与“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矛盾尤为突出,缺法律专业人才。(二)改进措施:1.培训方式与宣传创新,不断改善工作方式,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2.加强卫生监督行风、政风、业务水平建设,规范卫生监督员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做好常态化国卫复审有关工作。按照《宝鸡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暨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和市卫健委《关于分解细化全市卫健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复审任务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四小门店”卫生管理,开展“四小”行业整治“回头看”,保持我区公共场所打分在全市排名靠前。(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监督检查。以综合监管“一市一试点”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分类监督、预防接种、医美整治,打击非法行医。适时启动全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夯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管理。(三)提升自身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好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加强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设备及执法环境,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四)高效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扎实落实日常监督任务,提升监督覆盖率、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和规范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工作前提下,落实好2024年国家下达的“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内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五)综合监管,扎实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管理和培训指导,切实发挥协管员作用,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各项监督任务配合协助落实。(六)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文明城市复审、乡村振兴包联、“双报到”等工作,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我所报送的《春某堂诊所备用的急救药品超过有效期案》和《某生活超市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均获一等奖(2023年2月,市卫健委发文通报)。查办的《某诊所未按规定保管中药饮片案》被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2023年11月)。在宝鸡市卫健委组织的2023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考核中,区卫监所的卫生监督和执法办案工作得分位列全市县区第一,受到市卫健委通报表扬。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