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二)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三)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南关大街0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家福 | |
开办资金 | 12.5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万元 | 1.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宝塔区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中心在区委统战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强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宗教队伍依法管理水平我局坚持在每周工作例会和干部集体学习中,对民宗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培训,组织干部学习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延安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指导北关小学、西沟社区两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开展好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政策宣传、活动开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各族人民“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持续做好来延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餐饮、居住、上学等地,调查了解少数民族群众务工、就业、就学等详细情况,积极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有关诉求,全力维护民族利益,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水平。三是切实巩固清真概念“泛化”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巩固好治理工作成果,我中心抽调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经常深入到清真餐饮店,对全区清真餐饮门店清真概念泛化治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对新开清真餐饮店进行“泛化”整治,对标《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对各清真食品餐饮店进行规范整顿,保证了清真饮食业的合法有序经营,帮助清真饮食经营户解决了实际问题,改善了良好的经营环境,目前,全区39家清真餐饮店都能进行合法规范经营。(三)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场所管理水平一是全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换届工作。今年是宗教活动场所的集中换届年,我们对全区13个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进行了集中研判,对到届的11个宗教活动场所召开了换届工作动员安排部署会议;二是切实加强宗教活动管理。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的集体性宗教活动逐渐恢复,为确保各类宗教活动安全平稳举办,我局严格按照大型宗教活动的申报审批程序对各宗教活动进行有效管控。青化寺的五月初一、八月初八佛教活动、太和山道观四月初八庙会活动、伊斯兰教开斋节、基督教、天主教圣诞节等活动都进行了审核审批,现场实地查看,要求各场所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维护方案,严格按照活动方案举办活动,并争取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全程维护;三是巩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去年,各宗教活动场所均开展了消防标准化创建和“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各场所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建效果明显,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工作再次进行集中排查巩固,进一步完善了消防配套设施,人员消防技能培训,对“五好”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总结,对下一步的“五好”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太和山道观在全市“五好”创建工作现场观摩会上提供了示范,全市各宗教场所到太和山道观进行了实地观摩,并进行了经验交流汇报。(四)、开展民族宗教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督查整改工作任务今年,省委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集中督查检查。为迎接督查检查,我们对近5年的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自查,并且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行进了规范整改。(五)集中开展“三个年”活动,有效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一是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党纪及二十大精神活动,按照区委统战部党支部统一安排,我们制定了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制定了《纪律作风整顿方案》及时参加统战部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并按照学习安排表每周坚持集中学习,保证每个干部职工每天学习半个小时以上,勤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习心得,保证学习质量;二是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按时参加了统战部组织的蟠龙战役、金延安家风馆和西北局旧址参观瞻仰,接受红色传统教育;三是严格干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守纪律、尽职责、讲奉献、比成绩、见效能”活动,真正在工作中鼓励干部职工敢担当、善作为,做到干净做事、堂正做人,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二、取得成效。(一)强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宗教队伍依法管理水平我局坚持在每周工作例会和干部集体学习中,对民宗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培训,组织干部学习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延安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4月15日,在凤凰广场,我局与市民宗局干部联合举办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台、发放宗教工作政策法规读本、现场解疑答惑等方式,共发放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及宣传资料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为了切实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向19个乡镇、街道办集中发放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汇编》《宗教工作政策法规读本》《宗教工作政策法规100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手册》100余册;5月30日,为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和政策法规意识,组织在延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40余人在西沟社区举办了民族政策法规及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6月1日,我局举办了2023年全区宗教联络员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宗教联络员及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组织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延安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9月5日,在太和山道观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贯彻新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培训会,会上向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传达了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新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出台意义以及新《办法》内容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围绕学习贯彻新《办法》进行了交流发言;9月份,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政策法规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集体升国旗、悬挂横幅、观看爱国影片、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办学习专栏、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向广大信众进行爱国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反恐反邪防渗宣传,不断增强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意识和自我防渗抵渗能力。(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导北关小学在校园内大量设置有关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展板、宣传专栏,有少数民族学生的班级多次组织举办有关少数民族团结进步的主题班队会,要求小小宣传员在国旗下讲话中讲民族知识、政策、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内容纳入讲话内容;要求清真寺阿訇充分利用清真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来寺的少数民族群众广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关内容,并在主麻日、开斋节等活动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内容,增进少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场所管理水平一是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换届程序进行民主管理组织进行换届;二是切实加强宗教活动管理;三是巩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三、存在问题。1、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应当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待加强。目前这项工作主要停留在具体的民族事务管理和民族问题处理上,没有很好地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铸牢群众思想意识,营造出强烈氛围。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有待规范。我区五教齐全,信教群众人数众多,但主持宗教活动,进行宗教文化研究的教职人员严重短缺,并且教职人员备案不及时,证件缺乏,不能做到持证上岗,致使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缺乏,宗教文化传播力薄弱,教职人员作用发挥不力。宗教遗留问题还未得到彻底全部解决。清真寺换届问题还需做进一步地努力;原尹家沟基督教遗留问题有待深度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枣园石佛寺民间信仰场所安全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治;新区太清山二郎庙转换用途反弹问题需要积极协调新城区政府进行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应该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乡镇、村组要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到日常学习宣传范围内,切实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拓渠道,创新形式,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依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友好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三是切实加强教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教职人员备案管理程序,积极引导教职人员依法开展教务活动,积极开展宗教经典研究,努力传播宗教文化的正能量。四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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