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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9 10:27
单位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供气、供热、人防、消防、地震、气象等公用事业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供气、供热、人防、消防、地震、气象等方面的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审查、验收备案服务、资质受理、申报和年检、安全生产、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住所 榆林市横山区南大街(建设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 冯晶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预算
举办单位 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9.1万元 36.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活动(一)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出台文件,认真组织开展燃气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燃气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专项检查活动、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节前燃气行业专项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拉网式督查检查。重大节日安全隐患检查率达到100%,实行“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将检查工作落实到位,重点抽查检查经营性场所和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全年共排查商业用户775户、居民燃气用户6000户,燃气锅炉2户,液化气商用户186户,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15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在检查过程中,要求用户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现场下发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告知书,并签字接收,边检查边宣传,坚决遏制事故苗头,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加强商住楼餐饮用户通气审批许可管理。今年以来,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对于商住楼餐饮用户,我中心联合行政审批局、环保局、工业商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形成商住楼餐饮用户联合验收工作组,对西南新区、横山主城区商住楼餐饮用户进行联合验收,各部门根据各自行业监管职能,重点对各项指标是否具备通气条件进行联合验收,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体验收8次,验收商业用户95户。(三)加强企业监管,保证燃气经营企业的规范化和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安全性。目前我中心共监管燃气企业6家,汽车加气站6家、安装维修公司12家,每月除对各公司的现场环境秩序、硬件设施及设备维护记录、应急预案、安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对各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更是加大检查力度,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用气安全。二、取得经济社会效益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用气意识,使燃气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宣传车、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存在问题(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应付检查,未结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形式单一、演练走过场。(二)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自查自纠不深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未能形成闭环管理。(三)液化气站配送工作没有落实。各液化气站没有落实区政府相关配送文件要求,没有制订配送制度,没有落实随瓶安检工作(四)乡镇燃气宣传工作处于空白。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的燃气安全宣传,但没有下沉到乡镇宣传。四、整改措施(一)规范管理,严格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二)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燃气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继续开展燃气专项督查检查,加强日常巡查抽查,确保燃气全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严厉打击私接私改行为。燃气易燃易爆易泄漏,所有燃气设施的安装和焊接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私自乱接乱改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2023年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重点打击私接私改、占压包裹燃气管道、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破坏、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壁挂炉经销商为达到销售的目的,擅自为用户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非施工方原因肆意破坏燃气管道及违章占压燃气输送管道等行为。(二)严查燃气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个别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不安排不部署,不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巡线、巡检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内部管理不规范,对用户管理不到位,入户检查和充装记录不规范、不完善,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不严格执行上户备案审批程序私自给用户通气,营业场所不健全不规范,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三)加强宣传教育。要把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提高城乡居民的安全用气意识。像宣传安全用电那样宣传安全用气,像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那样普及安全用气常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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