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检查、制止和处理破坏水土保持行为,水土保持政策宣传。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 |
法定代表人 | 蔡延丽 | |
开办资金 | 4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水务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95万元 | 15.8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水务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工作:一、业务工作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我区水土保持方案由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2023年全年区审批局共审批的30个项目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对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全覆盖、全链条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期整改的进行行政处罚。全年监督检查138次,下达“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46份,接收区检察院下达检察建议书6份,全部整改完成。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情况。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及时向我站进行报备,并对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督促及时开展自主验收。完成了延气2—延128井区外围井入网试采项目、宝塔区龙凤陵公募有限公司新建龙凤陵项目、延安康利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等8个项目自主验收核查工作,并全部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2023年,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全力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一方面向项目建设单位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培养生产建设单位的责任意识,并告知其要及时履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义务,下发“催费告知书”2份;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征收工作,全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381.4万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共治理流域面积为5.96平方公里。同时完成了阳柳桥水毁项目修复工程。5、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开展情况。卫星遥感监管是水土保持行业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图斑复核是卫星遥感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设备严重紧缺的情况下,率先完成了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94个卫星遥感图斑的核查、认定等工作,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下达“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告知书”6份。核查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对涉及的图斑逐一现场记录项目信息属性、拍摄现场照片、上传数据信息,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在内业工作中进行精准核对。6、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情况。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旨在将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纠正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未审批先建违法行为,督促其尽快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我们坚持将“三同时”制度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全面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用常规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现象,及时进行的制止,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治理。一是对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加强审批后跟踪,查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等工作;二是对未批先建、未批先变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未按期整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2023年,对4个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进行约谈,麻洞川石油天然气废液及压裂返排液撬装处置设施安装项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条,依据第53条,对该生产建设单位处罚金5万元;7、生产建设活动监管情况。全年开展了水利部下达涉及宝塔区辖区31处生产建设活动图斑复核;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16处生产建设活动进行监管,对造成轻微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下发“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告知书”落实防治责任,对未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进行口头告知,并要求落实好防治措施。8、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及其他情况。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水保意识,我站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不同形式的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八五”普法活动,发放各类宣传画册16000余份、制作宣传牌匾5块。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合订本)13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及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了水土保持防治意识。二、项目谋划开展情况:加大了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的谋划设计、审批申报工作,完成了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评审、批复、申报工作。目前,冯庄乡陈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王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报至省水利厅。三、取得效益1、通过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地提升了广大群众和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有效地遏制了全区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既涵养了水土资源、保护了植被,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四、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站虽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执法人员不足、执法经费紧张,全年工作经费仅有4万元,执法装备破损,严重制约日常工作的开展;二是上下联动不够、衔接不紧密,没有形成监管合力,致使国批、省批、市批项目监督管理难度大。三是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导致部分群众生态环境意识淡薄,水土保持观念不强;五、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构想2024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大力推动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稳定向好,有效遏制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为推动延安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治水土流失的意识,自觉履行防治责任;二是增强业务素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宝塔区水保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办法、细则,持续开展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区相关单位的对接沟通,对省批、市批项目加大联合督导检查力度,做好执法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催缴力度,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按时完成水利部、省水利厅下达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图斑任务的核查、认定、整改销号等工作。五是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高质量完成冯庄乡王里河及陈家河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之,我区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坚持不懈,继往开来,努力使我区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