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煤矿安全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与神木市能源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人、财、物由局机关统一管理,纳入本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体系。具体承担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 |
住所 | 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煤炭综合大楼东911室 | |
法定代表人 | 赵杰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能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万元 | 5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煤矿安全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3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由法定代表人由郑增荣变更为赵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执法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在神木市能源局的安排部署下,真抓实干,煤矿安全生产、能源保供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开展的业务工作方面1.扎实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月必查”制度,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顶板管理、架空人车等辅助运送车辆、消防、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防治水回头看、标准化回头看、冬季安全大排查等专项检查行动,全年累计检查1869矿次,下达执法文书1029份,查出安全隐患8462条,其中一般隐患8356条,重大隐患9条,罚款4432.1万,其中对煤矿处罚261矿次,罚款4185.5万,个人处罚119人次,罚款246.6万元,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9矿次,一般隐患停止采掘作业27矿次,约谈21矿次、97人。2.提升人员素质,强化应急演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科普片、警示教育片等宣传内容,组织宣传车辆进社区和煤矿企业进行流动宣传;邀请专家走进企业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大讲堂活动;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在黑龙沟煤矿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全面检验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提高矿井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督促煤矿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专项演练160矿次、12386人次。制定了《神木市煤矿企业“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实施方案》,督促煤矿常态化开展“手指口述”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岗位员工“手指口述”考核制度,每季度组织对从业人员知识能力测试,切实有效提升了职工素质。3.加强风险研判,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委会主任、“五职矿长”、驻矿安监员对辖区煤矿逐矿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重点对辖区不放心矿井进行分析研判和梳理,找准监管盲区,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同时明确各矿驻矿安监员重点盯守任务,督促煤矿落实风险研判制定的管控措施。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分类深入分析煤矿事故特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4.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修改完善了《神木市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神木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的若干意见》《五职矿长记分考核制度》“月必查”等十项监管制度,全年累计调整不合格的煤矿安委会主任8名,辞退不合格安全管理人员19名。强化灾害治理、很抓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大面积悬顶煤矿治理工作,对全市24处重点治理矿井已验收通过20处,3处正在实施治理,1处矿井(赵仓峁煤矿)长期停产。指导黑龙沟煤矿和前梁煤矿通过注浆等方式对上层煤着火区和高温区进行治理。由神木市政府出资,聘请北京煤科院专业团队连续两年对我市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团队对全市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全市属地监管的80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现场普查工作,其中77处矿井已完成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的编制并上报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剩余3处矿井正在进一步完善普查报告的编制。紧盯综合整治、大排查和等各类专项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确保各项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反复出现的同类问题,查根源,找不足,补短板,并建立长效机制。二、工作成效全市创建一级标准化矿井19处,创建二级标准化矿井41处,创建三级标准化矿井4处,共建设智能化矿井8处,智能化采煤工作面31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11处,推动29处煤矿建设智能化;推动分类处置长停、未开工矿井加快手续办理,2023年4处煤矿办理开工备案手续;加快建设矿井建设进度,3处由联合试运转矿井转入正常生产矿井,2处由建设矿井转入联合试运转矿井。不断提升智慧能源多系统融合平台预警能力,现已将72处煤矿水文在线监测系统、80处煤矿电子封条系统接入融合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技防”水平;持续推进双预控体系建设,77处煤矿已完成双预控平台建设和数据接入;9处煤矿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增,共计核增产能600万吨。三、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煤矿实际控制人履职不到位,未真正参与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去。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部分煤矿对安全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从业人员素质整体较差,全市煤矿从业人员中,中专以上学历仅占16.8%,知识缺乏,“三违”作业依然突出。三是安全监管力量欠缺。能源局执法人员配备不足,行政编制仅12人,少于类似周边产煤区县人员配备,煤矿安全监管主要依靠煤矿安全执法大队,执法大队仅为副科级建制,核定编制为55名,目前在编人员为34人,编制人员任然短缺21名。在编执法人员中专业多为采矿工程,机电和防治水专业人员较少。四、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健全机构,完善、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考核工作机制,紧盯“关键少数”,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尽责履职2、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能源系统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监管责任和考核问责机制,确保监管人员包保、盯守、巡查责任落实到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检查频次,利用已安装的“双预控”、电子封条、水文在线等监测监控设施开展“互联网+执法”检查,对瓦斯、CO超限报警和断线频繁的矿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企业不安全不生产。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