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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9 10:08
单位名称 靖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提供保障。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收入测算,建档并实行动态管理;低保资金到位的监督检查;低保对象生活情况的跟踪检查。
住所 靖边县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3203室
法定代表人 卜锦华
开办资金 11.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万元 6.57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主要工作一是强化督导检查,优化审核确认程序。一方面通过对乡镇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审核确认程序规范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场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限时整改到位,确保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通过察民情访民意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走访,实地了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产生活状况,倾听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为困难群众答疑解惑。督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解决方法,及时优化和完善工作程序,真正做到了“想民所想、急民所急”,最大限度的方便和服务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是集中组织培训,加大宣传力度。7月份针对部分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防返贫监测工作认识不够清晰、政策理解有偏差、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和城市社区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对低保政策进行全面解读,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防返贫监测有效衔接,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通过工作人员主动上门、社区微信群、发放传单、张贴“e救助”海报、日历等方式,宣传“e救助”办理流程,面对面、手把手地帮助搬迁群众熟练掌握“e救助”申请办理操作使用方法,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懂、会用,切实解决救助申请不便、不快的难题。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方便居民更快捷地申请办理,打通易地搬迁群众办事的“最后一公里”,使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序运行。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榆林市民政局榆林市财政《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靖边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标准和档次。将26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由包片责任人和组员长期全方位负责本辖区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督导和查检工作,并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对全县低保对象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同时,镇村两级也长期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县民政局和镇人民政府公开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受理咨询、举报和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了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2023年,农村低保累计享受10825人,新增农村低保420户1289人,取消农村低保206户711人,农村低保现有3853户10228人,人均补差达5342元/人年,发放农村低保金5401.6079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享受537人,新增城市低保10户26人,取消城市低保12户34人,城市低保现有256户503人,人均补差达870/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558.3802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少数基层干部对低保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对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致使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目的、意义理解不够。下一步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适当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做到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主题教育及工作要求,在全县26个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定时不定次开展“四下基层”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一是现场解读低保政策,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宣传品等;二是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将符合低保条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保障;三是现场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四是进行现场办公,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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