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着力抓好财政周转金管理回收工作。在区局的指导下制定并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周转金回收任务的通知》【宝凤财发(20223)43号】;续签到(逾)期借款合同86份,手续齐全,程序合理;清算填写催款通知单132份,发送各借款单位。及时与借款单位联络沟通,掌握企业经营现状,抓紧财政周转金两金回收,1-12月份共收回财政周转金本费25万元(其中本金23.1万元,占用费1.9万元)。归还市中心财政周转金本金5万元。(二)大力推进财政预算评审工作。1.扎实开展预算执行中新增项目的预(结)算评审任务。按照《事前绩效评估与项目预算评审联动机制》相关规定,中心将部门预算申报的项目和预算执行中3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评审范围,认真扎实开展事前项目预算评审工作。截止11月中旬共收到局相关股室委托的45个项目的评审任务。其中:已评结项目33个,涉及金额5,186.8万元,审减金额492.22万元;区司法局报送的《申请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报送的《凤翔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等2个项目工作经费》2个项目正在审核中;区农村农业局报送的《申请宝鸡市凤翔区庆祝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报送的《城区重要节点位置国庆鲜花摆放资金》2个项目正在收集资料;区住建局报送的《秦宣路—秦(康)十路排水工程费用项目》、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报送的《“城市绿荫行动”2022-2023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经费》、城关镇报送的《申请2022年创文建设项目》、区水利局报送的《申请解决<宝鸡市凤翔区水网规划><凤翔全域供水规划(2022-2035)>等7个规划编制》4个项目因资料不符合评审要求,全部予以退回。区发改局报送的《申请拨付全省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市区重点项目观摩等活动经费》、区委政法委报送的《申请维稳工作经费》、区人武部报送的《新建战备器材库和文化活动中心的代建方案》、区文旅局报送的《申请凤翔区全域旅游全景图标识牌设置经费》4个项目未报送资料。2.认真完成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项目支出“一上”阶段审核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编制和报送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由中心对《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文本进行审核,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照编制流程和时间节点,严格落实依法合规、全面统筹、科学合理、“三保”优先、强化绩效的编制原则,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业务沟通,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编准编实编细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9-10月中心共完成125个预算单位报审的800个项目支出评审任务,报审总金额22,404万元,审定金额8,873万元,审减13,531万元,审减率达到60%。其中取消低效、无效、不合理项目170个,涉及金额7,909万元。与预算单位沟通了审核意见,出具了审核结果,按期完成2024年预算编制项目支出“一上”阶段的审核任务,通过事前预算评审,有效剔除了项目预算申报中的不合理、不必要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精准性,为财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准确运用财政云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为适应财政云一体化系统的不断升级和完善,中心财务人员多次参加区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掌握财政云2023年部门预算年初数下达、预算转指标规则、支付及相关业务讲解等内容;完成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库预算审核岗的审核任务及中心全年经费计划审批、账务处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周转金管理清收工作取得了年度上交财政周转金借款新突破成果,获得了财政周转金管理清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财政周转金“两金”回收困难。财政周转金管理工作由于借款期限过长,“三无”企业占比较大,正常运行的个别企业人员变化大,信息难掌握,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周转金沉淀严重,借出资金回收难度逐年加大。2.预算评审工作规范性弱。由于各级预算评审机构正处在职能转型过程中,没有通用的财政评审业务规范、评审标准、操作规程等作指引,区县财政评审机构在开展评审管理工作时,大都是摸索着前行,可参考依据的制度办法有限。虽然前几年就制订了《凤翔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评审操作规程》《凤翔县县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等规章制度,但是项目实施单位不详细了解相关流程,存在具体操作不够细化、重点环节约束不够、部分规定流于形式等问题,存在沟通或协调不畅、项目流转缓慢、评审效率低等问题。3.预算评审意识不强。今年中心收到的评审任务中,有5个项目送评之前就已完成了招标或项目已经完成竣工审计,3个项目单位不及时对接,以无法提供、涉密等各种原因不报送送审资料,项目实施单位缺乏事前评审意识,不严格执行“先评审后预算”制度,严重影响了评审进度。(二)改进措施1.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预算评审职能,积极扩大评审范围,继续开展财政预算评审工作,使预算评审更好地服务和融入财政管理工作。注重加强与区局各业务股室的工作衔接、沟通交流。2.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年度评审计划,提前统筹安排部署项目预算评审工作计划,以便合理分配评审人员、评审时间,确保评审质量和效率。在评审业务开展过程中迫使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支出单位学习了解预算评审、绩效管理知识,使评审事业长久的服务于预算管理。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更新思想认识,强化财政周转金“两金”回收措施。面对财政周转金管理困境,中心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管理,加快清收财政周转金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主要从以下二个方面抓好财政周转金回收:一是在思想上找突破,强化债务人还款意识。财政周转金是有偿使用,不是拨付,不是可还可不还的资金,更不是能够灭失的账务,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按照《宝鸡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清收工作的通知》【宝国资管发(2023)2号】提出的要严格落实财政周转金“只收不贷,彻底清理,加强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求,想方设法让债务人明确还款意识,增强还款主动性;二是转作风提能力。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坚决克服“慵懒散漫虚粗”风气,多措并举,提高财政周转金回收率,按时完成年度回收任务。(二)加强政策宣传,助推各部门提高评审意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指出: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实践中,中心要多方位多角度引导和督促各政府部门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预算评审,着力打造“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决算”的评审机制,利用报纸、媒体、网络等信息手段,大力宣传项目支出财政预算评审工作职能及其重要性,提高社会认知度,提高预算单位评审主动性。(三)创新评审方式,完善评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财政部已于2023年10月底印发了《财政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心将在省市评审机构和区局的指导下,尽快修订完善区级《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操作流程》,创新评审方式,强化财政评审职能,增强法律依据。从评审资料的收集、评审组织、评审过程记录、争议问题解决、评审意见交换、评审报告出具及评审结果运用等环节,规范评审管理程序,优化评审流程。同时加强财政评审中介机构的管理,从评审时限、评审质量、评审报告、评审工作底稿等方面进行考核,进一步增强中介机构的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