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和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建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投诉及服务网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东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09万元 | 28.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市场监管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机关建设卓有成效1、组织建设方面。市消保中心不断完善政务、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人员临时岗位分配和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责的通知》,进一步厘清科室和人员岗位职责,并指定科室临时负责人。成立督导检查小组,落实对干部知责、履责、尽责、担责方面的日常考核,形成了权责明晰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2、理论学习方面。市消保中心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采取个人及科室轮流授课的方式,内容涵盖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全年共开展集体学习例会47次,专题政治理论学习39次,业务交流36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开展党课、业务宣讲等活动10次,形成了层层传导的良好学习氛。3、从严治党方面。按照市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干部能力提升年主题教育,狠抓清廉干部建设,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进位。一是增强干部队伍清廉意识。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电影,定期向省局清廉工作专班办公室投稿、单位内部设立清廉宣传栏,营造清廉建设浓厚氛围。二是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制定了《建立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制度落实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三是注重行风建设。召开了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会议,印发了《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打造敢担当的消保队伍。四是落实党员“双报到”。全年开展“双报到”工作4次,并投资2万余元为包抓社区(富祥巷)粉刷墙面14排约800平米,投资六千余元在包抓小区的楼道及大门口等醒目位置安装了35块垃圾分类宣传牌。五是规范党内生活。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组织党员理论学习26次、主题党日12次,举办主题教育学习班2期。六是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市消保中心组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次。(二)业务工作取得实效1、及时受理投诉中心全年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22031件,解决率达到99.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9.75万元。同时中心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形成数据统计月报、季报、年报16份;向省消保委按时报送季报、年报;向中消协报送维权调解、企业和解、咨询答复典型案例20件。2、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保中心以“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期间发送公益宣传短信5万余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20000余份、宣传礼品10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百余人次。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全年共发布消费提示警示45期、工作动态80条,浏览量达到10万余次。全年在《中国消费网》发布信息10篇、《中国消费者报》发表文章4篇、《学习强国》榆林平台发布信息3篇、《榆林日报》发表文章8篇。广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紧扣消费维权年主题,围绕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热点,广泛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商超等“六进”宣传活动。共计开展各类线下宣传活动48次,宣传手册8000余册、《消费维权知识问答》宣传折页20000余份;发放印宣传用品1万余件;接受消费咨询816件;在城区各大影院醒目位置放置消费维权公益展板,现场对1000多人次观影人员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受到观影群众的一致好评。开展“一老一小”宣传活动。进入老年大学、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城区中小学等开展宣传。在老年大学开展以“幸福晚年安全消费”为主题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有效增强老年消费群体维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中小学帮助学生将食品安全知识和反对食品浪费的习惯带回家庭,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社会共治格局。期间累计发放《热点领域消费维权手册》等资料4000余份,宣传用品2000余份。4、加强体系建设注重业务理论研究。一是市消保中心编印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选编》和《消费维权工作手册》。二是受省局消保处委托起草《消费维权法律适用指南》,目前已经向省局消保处送审。三是编写的《消费维权“你问我答”实务手册》已进行到讨论研究阶段,内编印完成后将向各县市区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和消费者赠阅。积极开展培训活动。中心利用市、县视频会议系统,举办了2023年全市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能力提升暨“三秦伴手礼”申报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三秦伴手礼”活动。11月22日,中心对申报的25家企业43种产品进行初评筛选,最终确定22家企业39种产品入围,将参加全省评测活动,争取入围2023年“三秦伴手礼”优选名录。5、注重调查研究今年6月,赴山东泰安、潍坊、威海、烟台四市,围绕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组织建设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关于山东省四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10月,前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安徽省滁州市调研学习线下无理由退货退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规范及“伴手礼”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关于苏州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调研报告》等5份具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6、打造共治格局一是“四团两站”彰显为民情怀。即律师团、专家团、志愿者团、师资团、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律师团已有成员34人、专家团成员22人、志愿者团成员34人、师资团成员11人、消费维权服务站3家、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1家。二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分别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两项“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畅通了维权通道。三是做好消费体验活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评选“双先”引领工作发展。根据中消协开展的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我市消保委拟被评为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张东同志拟被评为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目前已完成社会公示,择日将正式表彰。这是我市时隔十余年再次获得国家级“双先”称号。2.标准规范实施填补我省空白。《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服务规范》,于2023年10月13日评审通过,11月14日正式成为地方标准发布实施,该规范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化、标准化依据,填补了我省相关领域的空白。3.“代位赔偿”真正为民解忧。中心率先在“榆林月星家居”推行线下“代位赔偿”,顾客在商场购物后出现商品质量或服务问题,且商户未达成共识的,顾客提供有效购物凭证等证据,由商场先行赔付,此举开创了消保工作新模式,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省消保委的高度评价,并组织现场观摩。4.会议召开彰显领导重视。2023年7月12日至13日,全省消保委(消协)组织业务培训暨秘书长工作会议在榆林胜利召开,这是全省消保委秘书长会议首次在西安以外的地市召开,彰显了省消保委领导对榆林消保工作重视和肯定。5.法律援助工作更接地气。市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已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建设,率先开创法律援助与消费纠纷咨询、调解、代理和诉讼“四位一体”无缝对接的新格局。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们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消费维权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对消费维权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深;基层消协组织建设不到位,机构不统一、不健全。四、整改措施下一步,我中心将紧跟消费维权新形势,结合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现状,聚焦投诉热点和百姓“急、难、愁”的问题,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年内保质保量完成消费维权服务站示范点建设,同时指导各县市区推广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二是做好月度投诉分析报告,及时完成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登记等工作;三是制定律师团、专家团、志愿者团、师资团工作规则制度;四是挂牌成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诉讼(榆林)工作站;五是持续开展“六进”工作;六是加强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24年消费维权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1.保质保量完成消费维权服务站示范点建设,同时指导各县市区推广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2.结合12315平台投诉情况,及时完成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登记等工作;3.制定律师团、专家团、志愿者团、师资团工作规则制度;4.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诉讼(榆林)工作站挂牌成立;5.持续开展“六进”工作。结合年度消费维权热点进行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展板宣传、主题活动等内容,力争每季度实现一次“六进”全覆盖;6.创新宣传活动。中心将以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借助“一平台一网站一期刊六宣讲”宣传品牌,推出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奖项设置有中心文创产品(书签)、话费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参与热情;7.加强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我中心将根据消费维权工作需要,邀请消费维权领域的知名专家及讲师,结合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消保队伍;8.做好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的统筹安排工作;9.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方网站正式上线运营;10.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紧跟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需求,丰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被中消协评为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