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市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 | |
住所 | 榆林市高新区桃李路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贺靖 | |
开办资金 | 73.3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教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61万元 | 17.7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党建引领,机关作风建设迈出新步伐1.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我室制定了《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研读理论书籍,观看专题讲座,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篇、党课讲稿5篇、心得体会15篇。2.支部建设持续推进。结合教育督导特点,我室出台了《2023年党支部特色化建设工作方案》,找准党建和业务融合的切入点,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支部生活,实现了党建与业务互促互进、共同提升。3.制度建设日臻完善。我室对原有的党支部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4.作风建设得到强化。结合“三个年”活动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梳理汇总突出问题4个,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1个,强化了问题导向,基本补齐了工作弱项;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言行更加规范;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责任清单,加强提醒提示,确保“一岗双责”制度落在了实处;结合开展“双报到”工作,完成了推进包抓惠森小区创文共建、消防安全共治工作,全体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二、坚持多管齐下,督政工作取得新成效1.基于创建回头看,巩固了“双高双普”工作成果。5月份,组织市内专家对绥德县“双高双普”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助力该县“双高双普”在巩固的基础上有了新提升;7月份,按照省教督办要求,市县两级广泛开展了典型案例、发展数据、影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对2011年以来全市“双高双普”创建工作成果进行了全面总结。2.基于运转抓核查,开展了教育经费专项督导。7月份,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县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针对神木、府谷等11个县市欠拨教育经费36亿元、9个县2021年教育经费欠拨12.5亿元的突出问题,主动向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反馈,下发了《督导意见》,并对问题整改进行追踪督导。3.基于履职抓考评,完成了政府教育履职考核评价。4月份,按照省教督办通报要求,制定了《榆林市落实省教督委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列出责任清单,最终将整改报告报省教督办,顺利完成了整改工作。3月份,在做好自查自评、佐证材料准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教督开展市政府履职考核评价工作,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定,我市教育履职工作被评定为A级等次。10月份,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派驻纪检组和教育督导室组成督导组,对神木、米脂、吴堡、高新等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教育履职暨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其中吴堡县、神木市评价结果A级,米脂县、高新区评价结果B级。三、强化督导检查,督学工作取得新成绩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进一步加快。组织人员深入佳县、清涧县,全面复核了两县整改成效,并将复核报告上报省教督办。对府谷县、吴堡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过程督导。按照全市督导评估规划,对府谷、吴堡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进展情况进行了市级过程督导,下达《督导意见书》2份,促使两县全面启动了整改工作。对子洲县创建达标情况进行了初验,确保该县9月份率先通过省级评估认定,有效推动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2.第四轮“316”督导评价全面启动。我室出台了第四轮“316”评估《地方性指标》,评价指标的设定更具有可操作。组织市县两级责任督学、普通高中相关人员94人,参加了全市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专题培训(普通高中组),为启动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提供了人才准备。在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制定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榆林市直义务段学校与幼儿园进行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明确了第三方诊断评估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完成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第三方诊断评估的招标工作,即将组织评估前调研工作。3.配合组织了专项督导。深入推进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按月、按季度分别上报《“双减”督导有关情况统计表》、《“双减”工作报告》,两次向省上提交了“双减”督导优秀工作案例15篇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案例31篇,其中6篇被评选为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开展春秋季开学综合督导、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双常规”专项督导、中心城区学校鼻炎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双节假期中心城区校外机构暗访、省履职评价审核检测、市教育系统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等工作,抽调专职督学参加全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班,教育督导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四、聚焦机制引领,评估监测工作得到新加强1.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督导定边县对标2021年国家监测反馈问题清单,分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按时将整改总结上报省教督办。通过上述努力,确保全市评估监测工作形成了“准备—实施—整改”的闭环工作机制,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做到了“零差错”。2.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按时完成。配合省上对神木、横山两市区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促两县区按照国家监测标准组织实施,并跟进开展“回头看”,确保监测结果客观、准确,为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提供必要支撑。根据省教督办和市政府、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聚焦优质均衡学校达标监测进展缓慢、达标率低、标准掌握不精准、部分达标校数据下滑等问题,开展了达标校工作专项督导,并对达标率低的县区进行了约谈提醒。同步完成了2023年优质均衡系统数据填报,为达标校申报提供了数据支撑。五、取得的收益1.子洲县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省级评估认定。4月,我室组织人员对子洲县创建达标情况进行初验后,提交了省级评估认定申请。9月,省教督办组织专家对子洲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认定,经专家组一致评议,子洲县各项创建指标已达到了标准要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省级评估认定。2.创新督导评估方式,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了能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工作过程更科学、更严谨,结果更公正、更权威,我室决定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学和市属9所义务段学校、幼儿园引入第三方评估。一是研究制定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榆林市直义务段学校与幼儿园进行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第三方评估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完成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第三方诊断评估的招标工作。经过为期三个多月的努力,我室与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了协议,决定由他们完成全市普通高中学校“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现已开展了评估前的专项调研工作,为正式评估做好准备;三是各县市区突破原有评估模式,创新督导评估方式。榆阳、高新、横山、神木、府谷、佳县等县市区采用了“第三方+县内专家”评价方式,使“316工程”评估更具公平性和专业性。六、目前存在问题1.由于工作人员少,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义务下乡多,单位的日常管理仍然不够严格、不够精细、不够规范。2.科级干部平均年龄大(正科52岁,副科47岁),提拔使用机会少,影响了干部成长和单位的吸引力。七、整改措施1.向上级机关申请,加大招聘力度,解决人员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问题。2.主动和主管单位对接,争取配齐空缺岗位,并加强日常思想学习教育和工作实绩考核,充分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八、下一步工作计划1.巩固深化第二批主题教育成果,统筹开展党支部品牌建设和模范机关建设两项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更有特色。2.做好横山、神木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回头看”督导工作,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协助省教督办完成评估认定工作。3.开展对米脂、清涧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专项督导工作,并适时开展市级复核。4.完成2023年各县市区教育经费政策落实专项督导工作,督导结果向县市区反馈,向省教督办呈报。5.开展2024年度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好市县两级网上自评工作。6.对5个县区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实地督导工作。7.做好2023年省级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8.指导各县市区抓好2024年“316工程”评估工作;适时对各县市区评估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9.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对38所普通高中、市直9所中小学(幼儿园)的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估。10.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对佳县、清涧县创建工作进行市级初验,对府谷、吴堡县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回访,对神木市、米脂县创建工作进行市级过程督导。11.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兼职督学培训,完成榆林市级督学换届聘任工作。12.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双减”工作走向深入。13.配合完成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工作,推广优秀经验做法,提高学校达标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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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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