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政府债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推广、应用及政策扶持引导等有关工作;开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泰安路市财政局 | |
法定代表人 | 赵所锋 | |
开办资金 | 14.5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75万元 | 13.7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政务债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中心按照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在省债务处、省债务中心及省PPP中心的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风险防范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充分发挥政府债务积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主要工作:1、制定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评审制度。2023年,省财政厅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权下放地市后,我局与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榆林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联合评审工作试行办法》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2、组织专项债券评审会5次,累计评审87个项目,涉及专项债券资金72.8亿元,其中:评审有条件通过及通过的项目64个,涉及专项债券资金55.6亿元。3、争取新增政府债券。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80.3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7.5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2.83亿元。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为榆林稳投资、补短板发挥了积极作用。4、争取再融资债券。2023年榆林市到期债券本金54.84亿元,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38.98亿元,其中,市本级16.95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5、按照中省专项债券支出要求,制定了专项债券支出调度计划,紧盯时间节点,加大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督导协调力度,采取了每日跟踪监测、十天一调度、按月通报等措施,完成了既定支出任务。截至12月底,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财政支付29.46亿元,支付进度为89.73%,实际支出28.37亿元,支付进度为86.43%。6、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市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逐项化解隐性债务,超额完成了2023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根据省财政厅通报结果,我市风险等级为绿色,风险总体可控。7、开展专项债券管理调研工作。按照局党组安排的调研课题,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赴咸阳、宝鸡及市内部分县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开展专项债券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8、开展全市债务情况底数摸排。根据国务院的三次债务摸排要求,积极对本市内法定债务、隐性债务、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或有债务,以及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或其他举借贷款等债务情况进行彻底摸查,核定了全市的各类债务底数,并制定了《榆林市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呈报省财政厅。9、开展黄河流域各类公园举债建设行为的自查工作。及时组织有关县市区开展黄河流域各类公园举债建设行为的自查工作,全面摸清各类公园项目个数、建设情况、资金来源、已开工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等,重点自查了在举债建设公园过程中存在的新增漏报隐性债务问题、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不实问题及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方面存在虚增收益等六个方面问题,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改,并形成了自查报告,上报省财政厅。10、全面完成PPP清理核查,妥善处置存量项目。2023年,受PPP政策暂停影响,我中心严格按照中省财政关于PPP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PPP项目清理核查及妥善处置存量项目工作。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清理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入库PPP项目和已退库项目进行了清理核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逐项汇总,针对核查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分类处置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91号)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及市县区全面摸清存量项目底数,对存量项目进行逐一评估并分类制定妥善处理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发改委备案。三是推动大锦高速项目顺利开工。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中心在PPP政策明朗后,提前对大柳塔至锦界高速公路暨包茂联络线项目的实施方案、投资协议、合资经营合同、PPP项目合同等文本的合规性进行了评估,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省发改委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确保大锦高速项目年内顺利开工。11、举办了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培训班,对各县市区负责债务管理及各部门负责专项债券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债券管理及财政云操作实务培训。二、工作成效(一)经济效益。1、2023年组织专项债券评审会5次,累计评审87个项目,涉及专项债券资金72.8亿元,其中:评审有条件通过及通过的项目64个,涉及专项债券资金55.6亿元。2、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80.3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7.5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2.83亿元,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考核任务;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38.98亿元,其中,市本级16.95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3、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财政支付29.46亿元,支付进度为89.73%,实际支出28.37亿元,支付进度为86.43%。(二)社会效益。1、加强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了新增政府债券80.35亿元。重点支持了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为榆林稳投资、补短板发挥了积极作用。2、严防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控,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将全市4068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纳入债务监测平台,实行按月监测平台数据,及时掌握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3、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地方政府信誉。2023年全市限额内政府性到期债务还本付息,都列入年度预算管理,截止12月底,到期债务及利息已全部偿还。2018年至2023年,我市连续五年超计划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4、推动大锦高速项目顺利开工。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中心在PPP政策明朗后,提前对大柳塔至锦界高速公路暨包茂联络线项目的实施方案、投资协议、合资经营合同、PPP项目合同等文本的合规性进行了评估,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省发改委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确保大锦高速项目年内顺利开工。三、存在的问题1、债券管理水平不足。专项债券的管理涉及财政、金融、工程等多领域专业知识,专业要求高。而目前基层的专业水平欠缺,对第三方咨询机构依赖度较高,与发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利用深度还不够,债券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2、债券使用时限较短。根据上级要求,专项债券资金发行后需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使用完毕,受地理位置和天气条件影响,我市每年有5个月属于停工期,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且在项目推动中会受到征地拆迁、审批时间、设计变更等因素叠加影响,导致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四、整改措施1、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严格把好项目的入库审核关,筛选出质量优、成熟度高的项目,力争做到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让更多成熟项目在榆林落地建设。2、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按照“谁申报债券、谁实施项目、谁负责支出责任”的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紧盯支出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开展不定期督导,对支出进度缓慢、前期推进慢、项目实施进度慢的项目,督促尽快整改纠正。3、加强专项债券政策培训,促进评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切实提高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质量,严防专项债券偿债风险。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专项债项目评审和储备工作。一是提前谋划2024年项目储备工作;二是督导2023年及以前年度已发行项目的支出进度;三是根据实际需要,有序开展专项债项目评审会。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52条禁止性规定,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扎实开展平台债务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偿债计划管理,提前规划、提前准备、提前处置,切实保障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3、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按照既定的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方案,落实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体责任,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债务和公益性资产,统筹运用多种财政和金融手段,压减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坚决遏制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增量。4、认真贯彻好PPP工作的中省市政策要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PPP整改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及县市区做好整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