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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粮油质量检验站
渭南市华州区粮油质量检验站
发布时间:
2024-03-18 09:20
单位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粮油质量检验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证粮油质量提供保障。负责全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制定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负责对陈化粮的监管。
住所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粮食局办公楼内
法定代表人
雷晓波
开办资金
0.6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华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渭南市华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04万元
0.04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华州区粮油质量检验站.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区承储市县级政府储备粮(油)的企业以及储存商品粮(油)的库点进行库存检查,检查内容是对库存的粮油数量、质量、轮换情况、粮油购销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有代表性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了全年全区未发生一起粮食质量卫生安全事故。二是做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收购监测优先选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粮食生产主体或有代表性的种粮农户进行样品采集。鼓励按照便捷经济、共享互利的原则,与规模化粮食生产主体开展合作采样。按照市局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对全区粮食抽样工作,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完成品质测报。三是扎实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严格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政策性粮油检查工作和2023年第一季度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开展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及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工作和第二次次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年度秋粮收购暨粮食购销第三次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各收粮户及时完成巡查问题整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由局机关组织的巡查工作小组,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历时25天,先后8次45人次参加,对全区乡镇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保证了每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制定了《渭南市华州区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渭南市华州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渭南市华州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建成15个应急供应网点,开展粮食应急预案演练1次,全年未出现脱销断供和区域性价格异常波动现象,我区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存在的问题:加强质检队伍的建设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质检队伍粮油质检业务知识储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二)整改措施:结合我区质检站的自身实际状况,需要加强对检验人员的培养与教育,制订适合实际的人才培训规划,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以老带新的办法,在尽可能短时间内熟练掌握常规的检验方法和分析技能。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认真学习粮油质检业务知识,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继续搞好品质测报及粮食收获质量调查,为保障粮食安全,为国家的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合理布点,积极认真的对全区的粮食进行了抽样,并及时按规定报送市局,顺利完成任务。三是争取国家对县级质检机构项目的投入,积极协调省市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区级质检队伍建设,今后我们会继续努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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