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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18 09:07
单位名称 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农民权益、农业健康发展进行监督管理和提供服务。对全县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产品、渔政、兽医、屠宰、农村宅基地等进行监督管理与之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对农业机械进行挂牌审验办证与管理。
住所 宜川县政府东院三楼
法定代表人 张军祥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宜川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14万元
网上名称 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保障我县人民食品安全,我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农业领域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农业执法工作实际,使我县农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我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共43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81场次,整顿市场20个次,抽查农药标签50余个、化肥40余个、玉米8个,玉米种子备案6家16种,与种子站联合检查种子门市5个,驱散“忽悠团”一个。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起,农机安全案件2起,全部公示结案,共处罚没1.3万元,处理投诉举报5起,挽回经济损失2.38万元。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约8吨,回收率达82%,处理7.5吨,处理率94%。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示范门店12个。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遍及7个乡镇30个村组,出动宣传车20车次、出动宣传人员75人次,悬挂张贴标语横幅50余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购种须知、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选购与真伪鉴别、如何鉴别真假农资等明白纸、宣传资料16200余份,培训农资经营户和群众1200余人次。二、主要做法(一)开展黄河禁渔,落实专项行动。黄河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黄河流域宜川段主流全长66公里,上接延长,下连韩城,流经10个行政村,支流河流4条总长266.4公里,其中云岩河112.5公里,县川河54公里,鹿儿川河35公里,白水川河64.9公里。在流域范围内无专业或者兼业渔民、无机动和非机动渔船。我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行动18次,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渔具店5个、黄河沿岸餐饮店13个、水库2个,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警示牌3块,拉横幅5条。在黄河沿岸壶口景区段重点开展禁渔宣传,以微信群、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黄河禁渔要求,确保黄河沿岸群众了解《渔业法》重点内容,大力支持鼓励群众投诉举报。(二)开展农资打假,强化联动执法。3月份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种子站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在全县范围内抽查化肥、农药、兽药、种子等共50余家,完成县、乡、村和城郊结合部全方位监管。(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提升巡查力度。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大队以加大巡查力度、巡查频次和宣传为主,在英旺乡、交里乡、云岩镇等开展重点巡查,拒绝农用机械非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2起,均已做出行政处罚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了农业机械安全零事故。(四)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减少环境污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要求全县58个农药经营门店作为主要收集点,负责自己售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在云岩、交里的部分村组投放农药废弃物“回收站”,提高回收便利程度,增加农民自觉妥善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意识,组织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在农药经营门店集中区域,由第三方处理机构(宜川县宜安果业有限公司)的专用车辆统一回收。废弃物处理企业承诺,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不得倒卖农药包装废弃物。(五)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强化禁限用农药监管。组织召开“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推进会”,严厉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是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目前,我县没有高毒农药经营门店,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向社会特别是农村公布、通报国家和省已明确要求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称。要求农药经营户制作禁限用农药名录牌上墙公示,做好记录台账,规范其进货渠道,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以及巨毒鼠药毒鼠强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我县目前没有农药生产加工企业。(六)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成立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队长张军祥任组长,副队长张茹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自查自纠要严格深入,问题查摆要准要实,及时将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七)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我大队制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计划,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利用单位学习日,组织学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撰写学习笔记,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在2023年11月份挑选4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通过体能比拼、现场执法、案卷制作、知识竞答等四个环节最终获得三等奖。(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利用赶集会和人员集中的农贸市场或村庄、地头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指导农民理性购买种子,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九)畅通投诉举,报净化农资市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向社会公开打击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受理农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农资打假、种子经营备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首先让群众掌握农资识假辨假能力,拒绝“忽悠团”、拒绝走村串户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产品,积极投诉举报走村串户的“忽悠团”,动员全民形成打假合力,保障投入品质量,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三、效益分析(一)社会效益。我县是农业大县苹果种植面积较大,养殖数量中等,现在的农业生产离不开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基础用品,我们作为农业综合执法单位,在保障农资安全供应上起到决定性作用。2023年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工作部门的配合下,使我县没有发生大的农资安全事件,让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二)经济效益。通过农业综合执法,打击假冒劣质农资产品,保障农民经济效益,确保我县农业安全生产。2022年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等共5余起,挽回损失及协议赔偿共计2.38万元;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起,6起案件已全部公示结案,共计处罚没款1.3万元。(三)生态效益。监督农资经营户回收农药外包装,统一销毁处理,防止农户胡乱丢弃,要求谁销售谁回收,建立台账作为年末考核经营门市重要依据。通过回收农药外包装保护土壤,防止家畜误食,减少环境污染。四、存在的问题(一)农业法治队伍人员配备不专业水平低我单位共有18个编制,占编制的有11人,工作量大面宽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由于新单位成立人员都是由各单位拼凑而成,对农业执法工作熟练度不够,尤其是宅基地监管方面,职能由自然资源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但无专业执法人员划入,也无相关资料移交,工作难以开展。(二)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每人每年仅有3000元工作经费(其中包括工作人员降温费),有一台5座执法车辆,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下乡执法检查,无单独预算的执法经费和执法车辆费用。(三)高危行业津贴不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涉及工作面宽,在农资检查时要经常接触高毒和低毒的各种农药,在养殖、屠宰企业检查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时接触各种动物疫病。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紧抓农资销售旺季,在2023年年末和2024年上半年开展“农业执法护耕耘放心农资进乡村”系列活动,深化农资监管服务,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2.向群众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把法律法规宣传到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3.开展种子市场检查,督促种子备案,确保种子市场供应充足、安全。4.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