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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合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3-18 08:35
单位名称
合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监测及酸雨监测、工业污染源监测等专项监测。
住所
合阳县解放路北段新后地巷2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晓露
开办资金
277.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74万元
33.87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规范运作,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站在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局的领导下,在市环境监测站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明晰要求,全面完成监测任务2023年,共完成县级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次、“万人千吨”地表饮用水水质监测4次、“万人千吨”地下饮用水水质监测2次、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4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2次、农业面源控制断面水质监测4次、农村县域湖库水质监测4次、农田灌溉水质监测2次、声功能区监测4次、区域环境噪声监测1次、交通噪声监测1次,为环境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2、强化监管,压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按照“谁排污、谁监测”原则,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压细压实排污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微信群,及时更新和发布自行监测相关工作要求,按时督促排污单位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主动公开自行监测结果,同时,积极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排污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为环境管理提供坚强保障。3、强化培训,不断提升监测能力按照“以事带人、以事提质、以事强队”的指导思想,结合实际工作,全面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内部培训活动,强化业务培训与实战演练,培育生态环境监测技术骨干。持续强化监测人员数据质量责任意识,按照“谁出数据、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防范和惩治生态坏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同时,不断强化监测能力提升,按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监测能力建设,确保监测能力的稳定达标。二、取得社会效益情况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渭南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渭环通〔2023〕105号)的要求完成全年常规监测工作,这些数据的取得,为促进我县环境污染的提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环境质量保证和质控管理有待加强;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整改措施:1、继续加强环境质量保证和质控管理,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2、积极参加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学习,打造一支积极性高、业务能力强的监测铁军。2、加强常规监测工作。3、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力度,并积极开展执法监测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证证书编号:222712054160有效期限:2028年1月25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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