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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5 16:01
单位名称 杨陵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区政府确定的收购计划,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存量土地、旧城改造、企事业单位和新增建设用地的收购、开发、储备运营等工作。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凤凰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董海波
开办资金 521.4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9.6万元 519.6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度变更法人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强基础、建机制、补短板。一是修订印发了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文件。结合全区土地征收工作实际,组织对《杨陵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进行了修订和调整,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于2023年1月印发执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已征收储备土地现场核实。根据全区土地征收一张图,组织逐镇(街道)、逐村现场实地核查,并建立储备土地使用状况核查台账,为下一步加强和规范储备土地管理奠定基础。(二)抓前期、重落实、破难题。一是扎实做好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严格土地征收规定和程序,规范有序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全年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5份,完成5个村(社区)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结果确认,2个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5个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签订了3个村土地征收协议。同时,全年完成收集整理土地征收公告、协议、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资料23份,保证了2023年第一、二批次的组件上报。二是全力推进土地征收实施工作。筹备召开了2023年征地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协调解决土地征收资金,定期调度土地征收进度,全年完成西农大置换地、森奥印务等9个项目541.4亩土地的征收清理,完成了常青路拓宽改造项目涉及企业部分土地收储,积极协调落实相关被征地村组社保和“双八百”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充分发挥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合署办公的作用,先后完成了富江工贸、凤凰路(新桥路—后稷路)供热管网、2023年杨陵区雨污管网(园区二路)排水改造等项目的规划手续办理工作,促进区级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四是统筹破解征地补偿资金紧缺难题。起草了《关于2020年以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进展、补偿资金拨付情况及下一步推进土地征收工作意见的汇报》,已征求各镇(街道)、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提请示范区储委会研究审议。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加强和规范土地征收及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工作,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做到了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科学有效保障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助推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二)经济效益实施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切实有效保障了全区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征地补偿资金缺口大。从全区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总体情况看,各类重点项目不同程度均存在征地补偿或清理资金未拨付到位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土地征收工作进度。二是征地资金审核机制不健全。全区征地补偿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审计、结算等环节还没有形成闭环,特别是个别镇(街道)长时间对征地补偿资金不结算,影响全区征地补偿资金的拨付。(二)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落实征地补偿资金。提请示范区储委会研究审议《关于2020年以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进展、补偿资金拨付情况及下一步推进土地征收工作意见》,分类分批次有序完成征地补偿资金的审核、审计和拨付工作。二是建立大额征地补偿资金共同审核监管机制。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审核、审计、拨付、使用、结算的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资金拨付程序,规避廉政风险,提升征地补偿资金拨付效率。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建机制。一是建立大额征地补偿资金共同审核监管机制。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审核、审计、拨付、使用、结算的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资金拨付程序,规避廉政风险,提升征地补偿资金拨付效率。二是建立征地会商机制。聚焦全区土征收堵点、难点问题,按照“应商尽商、精准会商”的原则,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高效协调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土地征收工作。(二)梳政策。一是梳理现有土地征收政策。组织对两级政府、自然资源部门至今制定出台的土地征收政策进行梳理,制作土地征收政策汇编,为土地征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制定出台新的土地征收政策。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起草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征地前期工作、夯实征地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土地征收工作。(三)筹资金。一是积极协调落实征地补偿资金。提请示范区储委会研究审议《关于2020年以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进展、补偿资金拨付情况及下一步推进土地征收工作意见》,分类分批次有序完成征地补偿资金的审核、审计和拨付工作。同时,将征地前期费用纳入新征地建设性支出。二是调整征收地面附着物包干补偿标准或方式。结合近年来征收地面附着物补偿和未来发展区域地面附着物的测算情况,提出调整《全区征收土地地面附着物及青苗包干补偿或据实补偿的意见》,按程序审批执行。(四)保项目。一是分解落实重点项目征地任务。根据2024年重点项目计划,制定《重点项目土地征收任务分解通知》,筹备召开全区2024年征地工作会议。同时,加强与区考核办、财政部门的协作联系,采取实地督导、印发通报等方式,有序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开展。二是统筹协调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充分发挥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合署办公的作用,加快协调区级重点项目在用地供应、规划审批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建设。(五)挖潜力。一是挖掘后备潜力。完成对全区已征收储备土地使用状况的实地调查,进一步补充完善全区土地征收“一张图”,为重点项目选址提供初步方案。二是加强储备土地管理。根据全区储备土地分布情况,制作镇(街道)储备土地分布图,建立储备土地使用状况台账,分类提出储备土地的处置意见,织密储备土地监管网路,坚决杜绝倾倒垃圾、非法占用和违规建设等问题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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