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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社会救助站
宝鸡市凤翔区社会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4-03-15 15:32
单位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社会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住宿、食物、返乡交通费等方面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住所
宝鸡市凤翔区城北凤范路1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
王宏伟
开办资金
11.3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7.8万元
100.28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社会救助站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凤翔区社会救助站在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关心下,在区民政局正确领导下,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了全年救助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站积极开展了“寒冬送温暖”、“6.19救助开放日”、“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共悬挂宣传横幅69条,利用微信、出租车LED显示屏发布宣传信息630条,发放救助引导卡、宣传单5080张,发放棉衣83件、棉被30床、食品300份。(1)寻亲服务今年以来我站先后通过户籍查询、人像比对、走访调查、今日头条、微信、全国救助寻亲系统等多种方式开展寻亲工作,为7名受助人员寻找到亲属。(2)医疗救助今年来,我单位分别与凤翔区医院、凤翔安定医院以及宝鸡市康复医院签订了医疗协议,为5名精神障碍等受助人员提供医疗救助,恢复良好,目前均已出院并护送返乡。对其中精神障碍人员,我们主动与其镇村及家属联系,协助护送至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每月向各镇下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通报,督促镇村落实监护责任,定期对返乡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回访。(3)源头治理一是建立返乡人员、易流浪走失人员台账,开展回访20人次,在回访过程中对精神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经镇、村或家属同意,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防止反复流浪效果明显。二是加强灵山净慧寺乞讨人员治理,协调景区管理处及净慧寺,设置救助引导宣传点、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横幅,通过努力,景区内的乞讨现象有所减少。(4)安全生产及规范化管理自安全生产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针对省市督导检查“只有三间配套用房,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我单位对救助宿舍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5)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为了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今年来,我站先后邀请专业人士来站开展了聋哑人手语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医疗急救知识培训以及组织开展救助政策培训7次。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6)安全管理按照中、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一是定期自查、及时整改;二是设施设备维护。在现有的安全设备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对存在问题的消防设施,及时更换;三是加强消防培训。邀请宝鸡人安消防知识培训服务中心专业人员来站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2次;四是日常安全管理。站内坚持安全巡查制度,每日对站内及救助宿舍半小时巡查一次,夜间两小时巡查一次,重点救助对象实行夜间半小时巡查制,每周四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7)项目建设2023年申报宝鸡市凤翔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和救助站新建项目,未保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0㎡,总建筑面积1500㎡,框架结构3层,设置床位40-50张,配套给排水、暖通、供电等满足使用功能,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工程,购置设备及工器具等。救助站项目占地500㎡,总建筑面积1000㎡,框架结构2层,配套办公场所、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供电系统及绿化、亮化工程等。新建项目已批复,正在进行可研阶段。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2人次,其中站内救助91人次,站外救助111人次。护送返乡32人次(滞留流浪乞讨人员4人,联系所属地镇政府进行安置)。以上举措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返乡和家人团聚,得到了受助人员及家属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救助站现有4间救助宿舍条件老旧、硬件设施相对落后,不利于为流浪乞讨人员等临时受困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救助环境。(二)整改措施1.对4间救助宿舍进行了全面的提升改造,包括卫生间重新吊顶、粉刷墙面、包装暖气,更换宿舍门窗、新购床8张,为我站后续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后勤设施保障。四、2024年工作计划1.持续做好寒冬送温暖工作,开展安全巡查和主动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2.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医疗、寻亲、送返工作。3.针对滞留在站的一名受助人员,联系镇政府尽快为路林平办理安置事宜。4.积极开展“6.19救助开放日”宣传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5.源头预防,对返乡人员中的易流浪走失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回访,经镇、村或家属同意,对精神病人流浪乞讨送往安定医院或宝鸡市康复医院进行住院治疗。6.持续加强灵山净慧寺乞讨人员治理,设置救助引导宣传点,减少景区乞讨现象。7.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救助站及未保中心新建项目。8.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滞留受助人员健康体检一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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