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法律援助,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建立全市法律援助网络;负责对法律援助的范围进行确定、解释;负责对法律援助申请人进行咨询、登记、审查、批准及撤销援助;负责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费用的审核、审发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捐赠的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文书、宗卷的档案保管等。 | |
住所 | 咸阳市渭阳西路5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泽滨 | |
开办资金 | 20.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06万元 | 20.1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在市局党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中心紧抓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以“一切为了人民”为目标,扎扎实实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全年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381件(妇女儿童案件114件),其中法院检察院指派刑事案件172件(未成年人刑事9件),当事人申请民事案件209件(农民工案件98件)。共为当事人挽回或了取得利益198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讨薪54万元);全年答复咨询共4821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379人次,接听答复来电咨询3442人次,涉及农民工来电来访咨询561人次。办理省厅公法处转办的“陕西法网”欠薪问题41件,均能及时答复当事人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上报。完成上报中彩公益金项目案件18件。全年归档整理案卷189件;向省厅报送各类抽查检查案卷资料81件;向市局公法科报送典型案例10件;全年回访案件当事人55人。(以上年度数据统计口径2023年1月-2023年12月底)二是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我中心宣传小分队深入沈家小区、二棉社区、书香河畔小区、泾阳县云阳街道、泾阳县街子村等开展了宣传活动,现场散发宣传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并就群众关注的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问题进行进行了义务咨询;“搭车赶集”在政府各部门组织的大型宣传活动中“摆摊设点”,先后多次在统一广场、万达广场、中华广场、泾阳秦创原展馆等地点组织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借助网络开展宣传,在局机关网站刊登有关法律援助的宣传信息、工作动态。我中心全年共计进行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宣传品48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活动现场义务咨询83人次,网络宣传40多次。通过组织以上宣传活动,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好的提升。三是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维护窗口单位良好形象。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新便民措施。坚持应援尽援,扩大和畅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妇女、儿童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军人军属等免予经济状况的审查,直接受理;减少证明事项,实行申请人经济状况承诺制;提升服务水平,值班接待人员全部配备为律所专职律师;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安排专职律师开设“专家门诊”,就近年的一些疑难多发问题,如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小微企业经济纠纷等开展专业咨询精细化服务。四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加强监督,办好法律援助案件。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8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参加省厅举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就《法律援助法》、《陕西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及《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归档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进行学习。11月份组织值班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围绕窗口服务规范、接待工作守则、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等内容开展培训,并就接待工作中如何与群众沟通,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讨论交流。通过专门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五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今年5月份开展了2023年度案件评查“回头看”活动,对近年办理已归档的200余册案卷进行了评查,并回访部分法援案件当事人、办案律师,听取了法院、检察院反馈意见,对部分案卷材料不规范不充实的情况,我中心采取了以下举措:1、对部分办案质量不高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本年度暂停指派;2、对归档案卷材料不规范的,通知及时补正;3、印制统一的“案件办理告知书”,详细载明材料清单目录、办案要求、装订规范、交卷时间、其他注意事项等。4、规定重大刑事案件,必须指派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今年8月至9月份,根据省厅和市局安排,市中心开展了“千人万卷”案件质量评查(自查阶段)活动,随机抽取了81件案卷组织专人进行了评查打分,形成自查报告。10月我们聘请省中心案件评估专家组,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案卷780册组织开展第三方评查,通过评查,发现问题,以此推进案件办理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财政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绩效检查反馈意见。我们及时认真学习了《陕西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提升律师办案补贴标准,增强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六是抓重点,解民忧,以极大的耐心和热忱解决群众难点痛点问题。1、加强矛盾化解意识,缓解社会压力。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释法明理,通过解答咨询,争取化解部分群众对社会的偏颇认识。兴平市群众何某因宅基地纠纷上访多年,因其法律知识缺乏加之性格执拗,难以沟通,动辄吵闹堵门,成为让许多部门头痛的钉子户。中心领导多次接待,反复讲政策讲法律,最终指导其进入诉讼程序,并指派律师全程援助。2、全力维护农民工权益,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指派专人负责处理陕西法网反馈的欠薪问题投诉,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案件,完全实现了援助“零门槛”。在秦都区吴家堡某建设项目中,劳务公司拖欠69名农民工工资,眼见入冬天寒,将要形成群体性事件,我中心积极介入,特事特办,快速指派律师协助69名农民工进行劳动仲裁,依法维权。3、认真开展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我们积极与当地武警支队沟通,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方式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七是积极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简称“三个年”活动)。在开展“三个年”活动中,重点加强作风建设,通过专题学习、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涤荡“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高责任意识,增进担当精神。注重调研整改,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针对窗口服务、办案质量等问题采取7项具体措施进行了专项整改。认真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社区、进基层宣传活动,针对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也推出了接待大厅疑难问题“专家门诊”模式和农民工讨薪等难点问题诉前服务模式。这些措施切实提高了我中心服务能力,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381件,其中法院检察院指派刑事案件172件,当事人申请民事案件209件(其中农民工案件98件)。答复咨询共4821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379人次,接听答复来电咨询3442人次,涉及农民工来电来访咨询561人次。办理省厅公法处转办的“陕西法网”欠薪问题41件,均答复当事人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上报。上报中彩公益金2023年项目案件18件,有效地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基本权利。三、存在问题1、工作创新不足,服务网络化、智能化有待加强;2、其他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法援中心与人民调委会、各专业调委会在涉及非诉法律服务方面没有充分合作,工作开展空间较大。3、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缺乏35岁以下年轻干部。整改措施1、加强基层基础,提升援助能力;2、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援助质量;3、落实政府责任,提高保障水平。五、下一年的工作计划1、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降低“门槛”,全面实行申请人经济状况承诺制;二是针对困难群众集中面临的热点问题,开展非诉法律援助。2、紧扣发展目标,以人民为中心,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保障。(1)继续落实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指定辩护完成率达到100%。(2)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3)加强经费保障,适当提高律师办案补贴。(4)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参与中彩公益金案件项目计划。3、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齐抓共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