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法律直接赋予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职责,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承担相关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相关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与行政强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云岩路7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薛早军 | |
开办资金 | 5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83万元 | 4.94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严格环境执法1.参照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执法工作要点制定了佳县分局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为2023年综合执法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2.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佳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全县环境隐患排查检查、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全国“两会”环境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工作、黄河流域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散煤秸秆禁燃禁烧巡查检查、冬春季加油站环境执法检查、春季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城镇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黄河干支流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及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检查、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和自主验收情况检查、排污许可证后监督检查、油气勘探开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建材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医疗废水处理及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大气VOCs防治专项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检查、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建立了执法检查工作台账,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我县企业“一企一档”建档管理工作。3.狠抓环境执法监管。2023年,佳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68人次,检查企业327家次,约谈问题企业19家,下达责令整改行为决定书16份,立案查处11起,其中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1起、免于行政处罚1起、行政处罚9起(罚款金额共92.741075元、入缴国库76.741075万元),罚款数额超过去年罚款总额。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并按时向社会公开全部环境行政处罚信息。5.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佳环发〔2023〕36号),成立了佳县“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指挥部,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对10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报告、环评验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等进行了认真检查,为提企业污染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守法意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6.创新监管企业新方式。为加强拌合站扬尘及清罐废水环境管理,要求辖区运营的所有拌合站全方位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与执法大队办公电脑联网,有力提升了对拌合站的环境监管能力。7.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2023年我县规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符合条件的2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8.开展信用评价及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根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转发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7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工作。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约谈和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引导失信企业主动修复自身信用,切实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9.推进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2023年,我县强化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应用,及时更新录入重点污染源企业7家、一般工业企业67家和3名执法人员职务、岗位信息,做到对“一单两库”信息实施精准维护、精细录入、动态管理。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统筹兼顾,不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2023年,共开展生态环境“双随机” 执法抽查7次,抽查企业26家。10.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加强隐患排查和环境应急处置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隐患排查及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佳县环境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佳县黄河流域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2.加强环境隐患排查。2023年开展了输气管线、重点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城镇两场、油气勘探开采、医疗废弃物、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安全专项排查检查。3.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我局与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重点企业联合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了企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检验了企业的应急救援及处置、指挥、协调、组织等能力,有效提升了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单位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购置储备了吸油毡、吸油索、活性炭、强光防爆手电、防爆对讲机、快速检测试剂、防护服等常用应急物资设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很大提高。4.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大队应急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不关机,应急车辆和执法设备每时每刻都处于待命状态。(三)重视信访维稳2023年,共接到投诉举报等71起,其中12345转办37起、电话投诉13起、检察院检察建议3起、公安提示函2起、群众来访2起,上级转办4起,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举报6起、网络舆情4起。上述71个环境问题全部按时完成办结,办结率100%,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金明寺镇风电项目噪声扰民的投诉,我局先后委托2家检测服务机构3轮次昼夜分别进行噪声排放监测。对群众多次反映清罐废水污染坝地、气田水外排污染农田的环境问题,先后委托4家检测服务机构对土壤进行了4轮次多点位土质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宣传和法制建设工作1.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科普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讲解、散发传单、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等方式方法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责任感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2.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执法人员通过举行现场咨询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活动,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补齐了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短板,提高了企业依法管理、合法经营的能力水平。3.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围绕排污许可证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用修复等工作,我局现场接待企业6次13家,帮扶指导企业了解政策,主动为企业服务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环保服务效能。4.加强执法工作宣传报道。为进一步做好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督促指导执法人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简报24期。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2023年,共接到投诉举报等71起,其中12345转办37起、电话投诉13起、检察院检察建议3起、公安提示函2起、群众来访2起,上级转办4起,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举报6起、网络舆情4起。上述71个环境问题全部按时完成办结,办结率100%,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金明寺镇风电项目噪声扰民的投诉,我局先后委托2家检测服务机构3轮次昼夜分别进行噪声排放监测。对群众多次反映清罐废水污染坝地、气田水外排污染农田的环境问题,先后委托4家检测服务机构对土壤进行了4轮次多点位土质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二)2023年,佳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68人次,检查企业327家次,约谈问题企业19家,下达责令整改行为决定书16份,立案查处11起,其中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1起、免于行政处罚1起、行政处罚9起(罚款金额共92.741075元、入缴国库76.741075万元),罚款数额超过去年罚款总额。(三)2023年,我局与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重点企业联合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了企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检验了企业的应急救援及处置、指挥、协调、组织等能力,有效提升了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单位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购置储备了吸油毡、吸油索、活性炭、强光防爆手电、防爆对讲机、快速检测试剂、防护服等常用应急物资设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水平偏低,对环保法律法规及新标准新政策不是很熟悉,没有全面深刻领会,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应用,与新时期环保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新时代下新的环保工作要求。(2)环境应急设备不足,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建设水平跟不上现代发展需要。四、整改措施(1)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适应行政执法新形势。(2)补充应急物资设备,组织应急人员学习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下一步计划2024年,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全部力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