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汉中市>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4 16:50
单位名称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业务范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宣传教育;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日常管理。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法定代表人 李耘
开办资金 302.7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8.9万元 305.7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宣传教育。一是为全面做好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宣传贯彻,要求县区制定学习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讨论。二是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主题,采取“爱鸟知识进校园”等多种方式,针对山区群众等重点人群,坚持上门入户宣传,借助“报、网、台、微”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相关法规政策,着力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全年,累计出动宣传车辆224台次,悬挂横幅514余条,布设展板570面,张贴标语1310余幅,展出动物标本28件,发放宣传材料26万余份,推送宣传短信40.3万条,使用新媒体宣传报道50余篇、短视频20余条,受教育人数140万人以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格局基本形成。2.细化管理措施,强化调查监测。一是修改完善了《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夯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全面建立源头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与生态保护两手抓的常态化保护工作机制。二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通知》要求县区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做好新旧野保法的衔接过渡。开展行业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督促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企业健全完善繁育台账,确保全程可追溯,严防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现象发生。三是结合常态化“进知解”活动,向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企业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协调解决困难,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健康发展。按照《汉中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积极做好承接和衔接工作,确保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得到顺利贯彻。四是充分发挥基层生态护林员作用,加强对湿地、候鸟停歇觅食地等重点区域巡查监测频次和力度,坚持疫源疫病防控“周报”“快报”等制度,确保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五是全面完成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外业工作。六是配合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野生朱鹮种群动态监测,掌握2023年朱鹮保护区及周边野生朱鹮种群发展情况。3.严查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坚持部门协同发力,紧盯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人工驯养繁育场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场所的全面摸排检查严防非法买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发生,强化“捕、运、售、购、食”全流程执法监管。二是先后组织和参加了“网盾行动”“2023清风行动”“昆仑2023”“平安寄递”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力量5449人次、车辆1387台次,检查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4922处次、寄递网点1222个次、车辆1304台次,查办案件103起(刑事立案94起),收缴野生动物98只(尾)、制品118件,收缴狩猎工具1097件,行政罚款1万余元,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目的。4.湿地和汉江湿地保护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多轮次开展汉江湿地保护区平川段放牧问题宣传整治,教育引导沿江原住居民自觉变“散养”为“圈养”,共同维护汉江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印发了《汉中市林业局关于组建汉中市湿地专家库的通知》,建立了汉中市湿地专家库。起草《汉中市湿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过3次意见征求,通过专家审查,并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目前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印发。二是按照《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草拟了《汉中市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已报送市政府审定待印发。三是做好《汉中市湿地资源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规划》编制前期资料收集汇总工作,起草专题请示报市政府请求解决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配合省林业局在汉中举办全省湿地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全省湿地保护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编制申报中央、省级湿地保护恢复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策划包装湿地生态修复、管护能力提升、巡护监测等20个项目。2023年,全市共争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2个,落实专项资金170万元,开展嘉陵江小微湿地保护监测和嘉陵江省级湿地保护补助项目,目前2个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标、项目区整地等相关工作,正在开展植被种植,着力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环境。四是制定印发了《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3年度专项巡护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汉江湿地保护区专项巡护15次,发现违法问题2处,已全部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开展汉中市湿地违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工作方案,通过专项行动和日常巡查等多种监管方式,未发现永久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等破坏湿地及生态功能的违法活动。五是要求县区认真开展湿地日常巡护监管,对发现的破坏湿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切实维护好我市湿地资源安全。六是在汉江湿地保护区西乡段建设远程视频监控探头10处,进一步完善了汉江湿地保护区远程可视化监测系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大力发展林麝人工繁育养殖特色产业,目前,全市共有林麝人工养殖企业21户,存栏数量4986只,产值约3600万元。社会效益:一是全市共救治各种野生动物321头(只),其中朱鹮、金丝猴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5只,斑头鸺鹠、毛冠鹿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9只,苍鹭、红白鼯鼠等省重点保护和三有野生动物167只。二是多次与西安企业家环保慈善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沟通联系座谈对接,6月8日上午,与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为秦岭石蝴蝶保护争取资助专项经费50万元,共计在洋县茅坪镇(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坪沟)野化放归3000余株秦岭石蝴蝶幼苗。这是首次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拯救,该项工作先后被央视“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今日环球”等其他新闻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热烈关注和强烈反响。三是持续推动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群众报险8912起,理赔金额481.78万元,妥善解决了人兽冲突,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今年9月,汉中市商业性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机制被国家林业草原局纳入《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典型案例》,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野猪危害防控保障困难。面对野猪致害,主管部门开展的种群调控工作,因枪支审批困难,全部采用笼捕、猎犬围猎等方式,费工、费时,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控制区域野猪种群密度。二是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控制性方法)、致害商业保险(兜底性措施)购买需要持续投入资金,长期推动有困难。开展的阻断野猪危害农作物措施试验(预防性手段)虽效果明显,但受经费限制仅在略阳实施,试验数据广普性不足,形成综合防控野猪致害闭环(预防+控制+兜底)还需努力。三是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一是一直以来,全市没有湿地管理专门机构,工作由市县两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代为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县区原有野保专管机构被整合,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由其他职能股室或局属单位代管,力量进一步削弱,不能满足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需要。2、改进措施。一是按照《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林护发〔2024〕15号),积极与省林业局、市公安局沟通协调,申报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相关项目,依法依规建立猎枪弹具库,解决缺少狩猎枪支问题。二是积极编制申报预防控制野猪致害措施和致害补偿类项目,积极争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确保野猪种群调控、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购买和阻断野猪致害试验持续开展,推动防控野猪致害闭环全面形成。三是积极编制申报湿地保护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汉江湿地保护区的资金扶持,提高现有物防技防设施的数据化和智慧化水平,有效弥补汉江湿地保护区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同时,积极联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赴省内已成立湿地保护专管机构的地市调研,提出建立专职队伍建议,促进湿地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和保护提升。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结合“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知法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充分发挥《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始终坚持部门协作联动,快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预防乱捕(采)滥猎(挖)和负面舆情发生。(二)全力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坚持开展巡逻监测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网络直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三)持续开展我市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积极编制申报预防控制野猪致害措施和致害补偿类项目,积极争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确保野猪种群调控、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购买和阻断野猪致害试验持续开展,推动防控野猪致害闭环全面形成。(四)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督导县区开展湿地、汉江湿地保护区日常巡查监测。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启动《汉中市湿地资源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县区划定上报一批一般湿地,提请市政府批准发布,同时建议将朱鹮保护区和汉江湿地保护区涉及汉江(汉中段)干流申报为国家重要湿地,更好落实分级管理和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工作要求。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3年3月24被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汉中市记二等功公务员集体。2023年9月12日积极推进野猪种群调控,汉中市商业性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机制被国家林草局纳入《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典型案例》,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2023年12月20日秦岭石蝴蝶人工扩繁被省林学会评定为2023年度科技进步二等奖。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2023年6月8日与西安企业家环保慈善公益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为秦岭石蝴蝶保护争取资助专项经费50万元。一期20万元,用于在洋县茅坪镇野化放归3000余株秦岭石蝴蝶幼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