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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4 15:56
单位名称 富县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所涉及的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对市场主体及公民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定。组织实施县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县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项目成本进行调价前的监审和定期监审。
住所 富县正街2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彩虹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富县经济发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万元 14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价格监测认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1、认真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始终把公平、公正、守规、守纪放在核心地位,全年共办理案件总数32起,标的额133.01万元;其中涉刑价格认定案件30起,标的额120.91万元;涉纪价格认定案件2起,标的额为12.1万元;办结率100%,无复核案件,所有案件已全部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2、有序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价格纠纷调解中,坚决做到“四到位”,合理的要支持到位,不合理的要解释到位,不理解的要工作到位,对于胡搅蛮缠的要打击到位,维护正确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以“小调解”促进社会“大和谐”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新格局,截止目前共设立18个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并制定了联合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为高效、便捷地处理价格争议提供了有力保障。3、切实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工作。狠抓农本调查质量,为了进一步核实上报生猪、烤烟、苹果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中心结合农户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册一表的方式,发放各户,要求他们如实、准确、完整、全面记录当月的成本,做到日登记月汇报。2023年共采集上报粮油等食品价格监测表(周报)48期,市场巡查6次,编写《富县价格监测》信息简报4期。二、取得的主要成效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融合的大调解机制,为我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化解价格争议、处理价格纠纷,消除价格问题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开好局、稳好步,并及时为公安机关、财政部门提供了量刑、处置的价格依据。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本领要切实提高;二是工作作风仍然需要加强改进,比如组织纪律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够、工作不实不细等现象时不时发生。三是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表现在价格争议调解、涉税、涉纪案件财物认定工作进展不到位。四、整改措施1、单位内部应该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理论结合实际,学以致用;2、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单位社会知晓度。利用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公民的知晓度;其次借助“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设立宣传点,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等形式,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等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熟悉、信任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围绕“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学习,努力把单位建设成学习型机关,使干部成为学习型、知识型业务能手。2、继续规范价格监测行为,完善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强化“一县一品牌”效应,谋划工作新举措,拓展多元化解纠纷新思路,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为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