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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4-03-14 15:33
单位名称 汉中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林木种苗、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子产量预报,林木种苗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林木种苗储藏和供应。
住所 汉中市天台路
法定代表人 白海波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5万元 5.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开展范围,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全市11县区林业工程建设用种用苗质量、生产经营档案、工程档案及“两证一签”及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实测等方式,进行了现地抽查核查,向被查县区反馈了存在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通过抽查督导,县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有所加强,林业重点工程苗木质量有所提升,工程用苗保存率、成活率有所提高。(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现象。一是落实了各项种苗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质量监督检验和档案管理等制度,保障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常态化推进。二是通过开展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专项行动,推动种苗生产企业规范化建设,维护种苗市场秩序。三是狠抓林草种苗标准和制度的宣传引导,建立各单位联合执法的协作机制,健全种苗质量和新品种保护管理、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品种选育、种苗生产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四是增强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强化了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增强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人、单位和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三)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一是指导县区运行维护2023版“全国林木种苗管理操作系统”,完成市县账号分配和管理员录入备案工作,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二是做好平台监测、动态管理,对转型、停产等僵尸企业和到期未年检企业及时提醒县区做好随访,确保证本核发规范,监管有力,服务高效。三是组织各县区开展林草种苗执法行动,现场核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程序。四是根据林草种苗区域分布情况、种苗供需现状等,建立数据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五是对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种苗生产经营大户和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重点林业工程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合法经营、依法行政。六是对全市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苗圃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县区苗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建立了详细的行业台账。(四)扎实开展林木种苗宣传培训。一是运用网络媒体、电子媒介、普法活动等方式,普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基本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法律意识。二是2023年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悬挂横幅5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三是利用春季苗木质量抽查、“进知解”等活动,大力宣传种子“一法一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五)加强林木良种推广、选育、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优良林木种苗推广。通过开展种苗示范基地建设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和林业从业人员对于优良林木种苗的认识和了解。二是加强林木良种选育。通过引进优良的林木种质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育种工作,培育适应当地生长环境、抗逆性强的林木新品种,满足不同区域林木种子需求。三是加强林木良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林木良种管理体系,加强林木良种的收集、保存、繁育和推广工作,确保林木良种资源可持续利用。(六)统筹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通过年度内持续推进,截至目前,略阳、镇巴和留坝县已结束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汉台区、南郑等县区均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申报项目了资金,于年底前全部启动相关工作。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摸清我市种质资源家底,壮大种质资源基础,提升林木良种自给率,经与省种苗与退耕中心沟通对接,将南郑巴山松、略阳杜仲、留坝红豆杉推荐为省级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纳入《陕西省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030)实施方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一是“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全面加强林木种苗工作室贯彻落实关于“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二是通过科学管理种苗,可以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增加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土壤侵蚀,保护水源地等,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生态服务。三是良好的种苗管理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增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四是种苗管理可以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林业科技进步,提高种苗繁育技术水平,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四是良好的种苗管理可以培养和传承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为林业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2.经济效益。一是高质量完成2020年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2万元实施红豆杉保护性栽植100亩。二是主动与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对接汇报,落实县区涉林木种苗项目6个,争取中央财政项目资金295万元。三是对汉中市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7县区18个项目的作业设计,提出了审核意见,全市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超过省考指标,为培育大径级木材奠定种源基础。四是编制了2024年度中央财政和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共4个,申报资金总额530.98万元。指导县区高质量编制2024年涉林木种苗项目实施方案。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作为全市林木种苗业务机构,至今存在人员未入编、财政无预算、经费无保障、社保未落实等问题,制约林木种苗工作快速发展。二是干部职工人员结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高位谋划、高效推动不力;三是业务工作科技创新不足,科研推广欠缺,仍然存在旧思维老套路。下一步,将打通进人渠道,积极招贤纳士,优化人才结构。围绕主责主业,确定科研路线,侧重基础研究,创新发展道路。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林木种苗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引导人民群众和林业企业依规依法使用植物新品种,强化依法治种和科技兴种,为涉林知识产权保护和林木种苗管理营造浓厚法制环境。(二)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行政许可、市场销售等管理机制,规范种苗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疫、标签、档案等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全市生态建设用种用苗质量。(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种苗执法管理、质量检验等专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种苗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行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业知名度,公众认可度,以“为”换“位”。(四)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中长期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规划,加强与各县区在种苗日常监管、案件查办、项目申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合力推动林木种苗工作高位推进,高效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凝聚合力,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五)严厉案件查办。增强种苗执法意识意识,明晰种苗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常态化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震慑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维护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良好秩序,保护植物新品种正当利益。(六)严谨摸底调查。指导各县区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强化督促指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南郑、略阳、留坝申报省级种质资源库建设,为实现林草种质资源科学有效保护和利用研究开发、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七)推进良种选育。指导南郑、略阳、留坝种质资源库建设,做好林木良种新品种选育工作,积极为企业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满足林业产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良品种。(八)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林木种苗监管职能,建立规范的林木种苗管理台账,确保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责任的全程可追溯,为全市生态治理和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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