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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商洛市商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3-14 14:35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审计;村级资产清理整顿;农村专业合作社、农协会管理等工作。
住所
商州区北新街80-1号
法定代表人
巩晨宇
开办资金
0.2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2万元
101.9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要求进行了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区农经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提升标准,务求实效的思路,认真抓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一事一议审核、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宅基地管理等各项工作,回顾一年的工作,具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一是我们对2022年度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共验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5个,家庭农场项目7个,全面完成了2022年度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的培育。二是2023年完成3家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家庭农场9家,市级7家2、全面完成了2022年度农经年报统计工作。为有效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3月份,我站对各镇办全年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审核,全面完成了2022年度农经各类年报统计上报工作。3、完成2023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削薄培强”任务。按照省市要求,我区以两办文件出台了《商州区实施“削薄配强”行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体措施》,通过实施2023年度中央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给全区15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注入了1050万元资金,通过项目带动使其集体经济收益增加,达到了5万元以上。通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的开展,收回了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增加了村集体收益,目前我区年收益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全部清零,年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9个,完成了市级下达的2023年度“削薄配强”任务。4、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2023年在省市统一安排下,我区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商州区农村集体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管站,经过一年的工作,截止目前全区18个镇(街道)共清理收集上传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共计8158份,其中口头合同127份,涉及合同总金额68097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审计局、司法局等7个涉及合同审核部门已审核完成,审查出问题合同6601份,其中程序不规范合同4575份,超期合同438份,价款不合理合同5140份,违约合同953份,有其他违法违规合同209份。目前已经整改问题合同6390份,问题合同整改率96.8%,超过全省问题合同整改期限完成率达到80%以上的要求。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市级的认定增强了农场主发展农业的信心,为周边群众在家门口务工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市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二)“消薄培强”的指标任务完成,使10%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得到明显的增加,促进集体经济组织继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得到有效提供。(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开展,使村集体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的管护,集体合同得到了规范的整理,并能促进集体资产、资源有效的盘活利用。三、存在问题2023年,我站在全体工作人员的配合努力下,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是继续督促各镇办要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改工作在省市的问题合同整改期限内完成问题合同的整改。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低于10万元的16个村(社区),争取今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主要完成以下任务:1.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底之前问题合同全部整改完成,镇办确认率100%,区级抽查率达到20%以上。2.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力度。完成2024年度区级示范社命名市级示范社申报工作,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系统录入工作,完成2023年度家庭农场认定和区级家庭农场、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3.持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削薄培强”行动,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年底前完成1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收益低于10万元“消薄”任务。4.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商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3月4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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