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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4-03-14 14:32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和处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承办有关方面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商州区南街14号
法定代表人 周淼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5万元 5.9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坚持预防在前,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按照省人社厅“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要求,创新开展“仲裁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成立仲裁员志愿者团队,定期送法进企业,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对企业在用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出建议,指导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搭建劳动关系沟通对话平台,开展劳动纠纷隐患排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发生。2023年,累计组织60余名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深入企业50余次,新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个,帮助化解劳动争议70余起。(二)坚持调解优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心顺。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办案过程中,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将调解贯穿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全过程,妥善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创新立案先调、开庭促调、裁前再调的办案机制,通过释明法律、说理教育等,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柔性化解矛盾,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立案时全面了解,充分沟通,积极组织当事人和解,使纠纷化解在庭前。庭审中规范程序,经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心理预期变化,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裁决前再次沟通,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最大限度争取调解结案。近三年,在仲裁案件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商州仲裁院案件调解率仍保持在60%以上。(三)坚持依法裁决,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劳动纠纷,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做到案件受理、立案、调解、庭审、裁决、送达操作流程“六公开”,服务对象、工作职责、办案依据、办理程序、结案时限“五明白”。建立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送机制。打造一支“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优秀仲裁员队伍,定期开展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调解方法与技巧培训。从立案受理、庭审能力、文书制作、文书送达、办案时限、档案管理等全方位强化仲裁员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效。近三年,商州区仲裁院在全市开展的案件评查工作中,多次取得优异名次,案件办理水平常年位于全市前列。2023年,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5件,其中,调解(撤诉)93件,裁决62件,标的额720.62万元,调解率60%,结案率100%。(四)坚持衔接联动,推动多元共治协同发力。坚持运用仲裁调解延展服务,加强机制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探索建立“1+18+N”多层次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由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8个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N”个企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形成上下联动联调、互联互通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体系,从源头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创新裁审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更多选择协商调解化解纠纷,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深化联动协作,实现案件受理“一站式”服务。联合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凝聚多方合力,探索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强化仲裁、监察、工伤、社保业务部门融合协作,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五)坚持为民服务,围绕群众需求纾困解难。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国之大者”,不断优化为民服务水平,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成立了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开辟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优质高效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创新劳动仲裁服务形式,开展流动仲裁上门服务行动,将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2023年通过流动仲裁上门服务20余次,先后化解劳动争议纠纷13件。依托“互联网+调解”平台,通过互联网、微信、电话等线上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受理、调解、就近办理服务,实现足不出户“指尖维权”。2023年,通过劳动仲裁网络平台处理劳动争议36起,办理“12345”求助工单24件,接待群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300余人次。通过答疑解惑,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促使诉求人止争息诉,减少劳动争议发生,有效促进商州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商州区仲裁院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立足发展、稳定大局,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大力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存在问题一是仲裁人员配备不足。商州区仲裁院编制仅3个,专职仲裁员配备不足,随着近年来案件量不断增大,仲裁力量严重不足,高质量完成案件办理压力较大。二是仲裁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要求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法律知识,精通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政策,还要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因此对工作人员提出了较高的专业和知识要求,现有的仲裁员虽能完成平时工作,但距离专业化高标准的要求还有差距,案件调解能力仍需加强。三是工作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在一些文件办理、个别案件处理过程中,有些程序还不到位,时效性不高。在各类仲裁文书的制作中,从文字格式、专业用语、案情分析和推理判断等还需进一步加强。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坚持周学习制度,采取集体学和自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不断加强办案技能和文书制作技能,从立案受理、文书制作、文书送达、办案时限、档案管理多方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办案质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的荣誉感和正义感,办案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案,提升办案质量,依法开展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沟通协作,发挥部门职能。完善三方机制,发挥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增强企业自主预防和解决纠纷的能力。积极与人民法院、工会、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业务沟通,积极探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弥补工作不足,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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