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太白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自然资源提供执法监督保障。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执法,国土资源交易监督检查,违法案件查处、统计、分析、通报,执法监察规章制度落实,乡镇执法指导等。 | |
住所 | 太白县东大街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斌 | |
开办资金 | 7.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43万元 | 7.4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2年11月17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苟晓明变更为刘斌。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在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业务范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严格开展卫片执法。2023年度土地卫片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2.33%,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为17.26亩。整改纠正2022年卫片执法图斑137个,监测总面积1286.12亩,判定违法图斑29个,面积353.73亩,扣减后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54%,立案查处违法图斑4个。核实2022年第二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2个、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135个,除眉太高速项目占地外,其余新增违法图斑21个(面积93.15亩、其中耕地面积27.16亩),已立案查处违法图斑10个、拆除整改到位图斑3个、补办用地手续整改到位图斑4个,剩余4个宅基地违法图斑(面积35.96亩、其中耕地17.26亩)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二)扎实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开展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列入督察意见书的2个补充耕地问题、2022年日常督察发现的眉太高速问题,顺利通过省总督办验收。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反馈的9个问题,坚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已责令整改到位问题3个,恢复土地面积57.02亩。核查2023年例行督察问题4个,通过扎实举证,积极对接,最终反馈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三)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制定《太白县自然资源领域乱搭乱建专项整治方案》、《太白县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管机制》,以两办文件印发。现场执法50余次,向县委督查室报送整治进展14次,完成10个交办问题、20个列入方案问题的阶段性整治任务。期间,拆除违建厂房4栋、活动板房43间、砖混房屋6间3125㎡,拆除围挡150m,清理垃圾620m³,清运砂石7800m³,恢复土地33.55亩。(四)突出抓好秦岭生态保护。开展执法动态巡查60余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起,收缴罚没款2.96万元。配合省秦岭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市秦岭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省自然资源厅秦岭地区“两乱”问题整治督导检查5次,核查点位30余个,牵头拆除砂石场1个。核查秦岭区域卫片疑似问题图斑9个,完成2023年秦岭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中“石沟水库”问题的整改销号备案工作。(五)认真做好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按照宝鸡市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要求,结合全县信访工作会议安排,对信访事项能够及时受理按期办结,能做好“三到位一处理”;扎实开展对重复信访的治理化解工作。在处理信访案件时,我局采取综合运用部门联动机制,针对涉及自然领域信访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乡镇加强协作共同会诊,采纳好的解决方案,尽快化解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受理和转接上级的6件信访问题,均已现场开展认真调查、处置,并做出书面答复。全年信访案件回复办结率为100%,无信访积案,及时向市局报送信访基础信息和各类活动开展情况。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依法维护资源开发秩序,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2023年通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加强土地、矿产领域执法力度,有效打击了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的秩序,形成了良好的氛围环境。(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严格按照《太白县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开展巡查460余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违法占地、盗采矿产案件7起,收缴罚没款2.96万元,有力打击了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规范了全县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三)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的知晓率。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25”土地日、县委平安办集中宣传等活动,多层次、多方式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知识宣传,使依法保护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2023年,共开展各类宣传10次,出动宣传人员3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2023年,太白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省市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一是执法形势依然严峻。农村集体土地领域违法占地行为仍时有发生,全县土地违法的存量问题仍未消化处置到位。二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深入。基层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缺乏了解,依法依规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执法工作阻力较大。三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罚没款尚未足额收缴到位。(二)改进措施。1.持续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为抓手,结合秦岭区域“五乱”整治,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查处,以有力的举措规范我县自然资源利用秩序。2.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法律宣传。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推进法律宣传深入农村,深入一线,提高群众自然资源法律知识知晓率,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奠定基础。3.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加强执法工作力量,利用系统内部组织培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素质。继续加强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精神,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即将修订颁布的《矿产资源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水平,更好地承担起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任务。(二)严格自然资源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将违法案件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违法用地的数量,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进一步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对典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做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不被约谈、问责;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平台、土地违法举报热线等工作;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扫黑除恶、耕地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三)狠抓综治维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严格执行信访问题领导包抓责任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内重大信访问题摸排化解,及时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回应网民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杜绝信访积案发生。注重抓早抓小,做好关键节点和重要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特别要加强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稳控,坚决防止越级访和进京访等情况发生,消除了不稳定隐患,维护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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