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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路灯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3-14 10:12
单位名称 潼关县路灯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城区路灯维护管理。城区路灯设置规划、设计、安装、调试及日常维修维护。
住所 潼关县和平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刘林江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5万元 1.4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在潼关县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借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东风,净化思想,认真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集中学习了党的文件,我站多次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挖思想,找根源,鼓动干劲,切实把路灯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紧紧联系起来。无论群众来电、来访所反映的路灯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圆满处理。三是全力打造路灯亮点工作。建立健全路灯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高空作业车路灯维修程序,确保了路灯维修工作的安全运行。加大城区路灯安全管理工作。我站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它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落实,工作中反复要求,反复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高空作业中,对安全操作尤为严格,所领导提出更高安全要求和标准,要求路灯维修工作中带好安全帽,放好安全标志,做好车辆安全检查。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在我所得到长效化、正规化管理,我站与各小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小组的工作任务、治理标准,并每月对各小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验收,奖励先进,处罚后进,做到有奖有罚,有力促进了各小组的管理工作,使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了发挥我们的职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在单位设立了举报维修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和监督。全年共接到市民来电、来访13次,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15次。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以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为着力点,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增强了服务意识。开展每月定期排查,每天白天与夜间巡查相结合,每月对时控校正及调整时间根据天黑时间每月不低于2次调整,合理控制开闭灯时间,提升“亮灯率”。每周对城区控制箱检查一次,提升“设施完率”,白天与夜间维护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路灯及灯饰进行维修,并明确了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时间。着力推广绿色照明光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强化安全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在路灯施工中,要求全体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二、社会效益情况。1、做好城区路灯、景观灯的维护维修工作。今年,共计2700余次,对县城主干道及背街小巷路灯进行检修,处理地埋线155余处,安装背街小巷路灯100余盏,更换节能灯150余个,智能时控110余个,防雨电源盒130余个,灯罩400余个,自粘带400卷,25铝套管2000个,25铜套管80个,35铝套管100余个,4平方铝线40卷,6平方铝线60卷,普通灯头350余个,25地埋线220余米,普通胶带1000卷,确保路灯设备的正常运行。有力的保证了县城亮灯率。在迎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时,我们集中部分力量对主要大街进行加班加点维修,保证节日期间城区路灯的正常运行。2、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处理制度。实行领导白加黑带班巡查工作制,每日白天由值班领导带领办公室人员,对城区路灯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以书面督办的形式下发各路段小组,并对各小组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夜间由值班领导带领夜间值班人员坚持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当夜间灭灯情况时,视情况立即组织维修,对无法在夜间进行维修的,逐级汇报情况。2023年共处理亮灯故障18起。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因人员少,巡视检查有时不到位,不彻底。下一步将加强巡视,加强路灯维修和养护,确保良好的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四、下一步打算:1、对我区城区路灯进行全面维修,使我区城区路灯亮灯率高于98%。2、桂轩路路灯金属杆锈腐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重新更换。3、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