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金台区> 宝鸡市金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宝鸡市金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4 09:20
单位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城乡居民、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工作的政策执行、业务指导及培训,参保组织及实施、财政补贴预算及拨付、财务基金、信息管理,经办业务“三化”建设,各项业务的检查、监督、考核和管理工作。
住所 宝鸡市大庆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王文生
开办资金 156.2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42万元 6.0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参保缴费情况:综合参保72244人,其中参保缴费44161人,待遇享受27983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03.2%。累计征收养老保险保费3569.4万元,全区人均缴费水平752.9元。(二)待遇发放情况:发放养老金27983人,发放金额7568.91万元;发放丧葬费1029人,发放金额144.06万元;发放178和八大员工龄补贴2760人,发放金额280.45万元。(三)生存认证情况:应年检26584人,截止目前已年检27983人,其中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年检26506人,核心认证1477人,年检率105.5%。(四)征地居民政策落实情况:累计征收社保费16196万元,累计分配社保费10596万元。年内分配被社保费1068万元,其中为2787人计入个人账户515万元,为3155人发放社保费553万元。发放2048人转城镇职工三分之一补贴675万元。(五)基金存量情况:当年基金收入11880.03万元,基金支出7862.23万元,归集省级委托投资4380万元,转移收入128.41万元,转移支出147.53万元,累计基金结余5.13亿元。(六)社保扶贫情况: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1431人、重度残疾813人落实政府代缴15.29万元。(七)社保卡推广情况:全区申领电子社保卡161715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我中心在制度建设、业务经办、群众服务等方面略有成果,在工作创新、工作试点等方面成绩优异。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理论、业务学习有待加强;2、政策宣传力度不够;3、创新工作方式有待加强;4、联系群众有待优化,不能更高层次服务群众。(二)改进措施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2、印制宣传彩页,下村组、社区为居民宣传居险政策;3、开拓创新,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工作;4、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单一服务到超前服务转变,诚心、细心、耐心、热心的做好群众服务。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问题。针对业务不足、经办短板、工作弱项,要提高思想认识,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工作举措,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拓宽思路,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促进提升。(二)规范业务经办,提升群众服务。以群众需求为盼,聚焦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学习培训,以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业务经办流程提升服务温度,提高服务质量。(三)聚焦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模式。积极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舆论引导,谋划新思路,寻求新突破,全面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3年被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