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云岩寺永济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安举 | |
开办资金 | 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佳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67万元 | 4.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住所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在上级领导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2023年佳县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的开展,为构建和谐平安佳县,为维护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建立健全制度,规划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根据佳县县委办公室、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佳县司法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规定》,我中心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机制,完善值班制度,不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制定《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等制度、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根据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把该项机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该机制促进和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三)面向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满意度。法援中心进行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宣传,以及宣传《民法典》进企业、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吸食毒品的危害、农民工法律援助等宣传;通过17次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等12000余本,宣传袋15000个,抽纸6000包,纸杯20000个;本中心在2023年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的同时,并走访调研法律援助工作7次,通过走访、调研、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通过调研更清楚的确定了今后工作开展的方向。尤其是法律援助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开展民法典宣传的号召,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宣传作用,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认真学习民法典,围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专项宣讲活动主题,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宣传点、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联合妇联、县公安局、县政法委、司法所等单位在部分镇、企业、校园开展宣传,用不同形式、易懂方法向群众广泛宣传民法典的有关法律常识。(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我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现场宣传、讲解、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我国现行的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等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将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和志愿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志愿者带来的便捷法律服务。(五)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工作站点服务能力。我县已经建成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包括13个镇、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单位有看守所、法院、计划生育协会、检察院、劳动仲裁等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了这些特殊的群体和领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也普及到各个村镇、街道办,将60岁以上老人、劳动仲裁也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推行了对各类困难人群免审查,特殊人群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我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并统筹资源,改善办公条件,加强便民设施配备,提升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六)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推进法治振兴乡村工作,利用每次走访时机向村民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赡养抚养、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知识,为有矛盾纠纷的群众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运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25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152人次,电话咨询173人次,代写诉状79件;引导公民合法、合理的解决矛盾。截至目前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件,其中刑事51件,民事24件。(八)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事实依据。1.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的专题调研;2.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专题调研,我们走访8个镇、街道办,对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以及开展了案件回访调查工作,通过调研活动显示,我县群众整体对法律援助工作比较满意。二、主要效益1.我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现场宣传、讲解、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我国现行的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等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将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和志愿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志愿者带来的便捷法律服务。2.继续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在政法委领导和民政部门协调下共创建县级“法治示范村(社区)”40个,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省级“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有效的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调动了农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有着积极的作用;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25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152人次,电话咨询173人次,代写诉状79件;引导公民合法、合理的解决矛盾。截至目前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件,其中刑事51件,民事24件。三、存在的问题1.我县社会律师工作人员较少,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宣传覆盖面尚存死角;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四、解决对策1.培养更多的专业人员参与进来,充分调动现有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提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联合本地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值班制度,为群众及时提供咨询和帮助。2.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投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五、下一步计划1.精心细化安排宣传活动,用少量的资金有效组织活动宣传。同时深入基层,争取做到法律宣传不留死角。2.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好各种规章制度。通过学习教育,让各位律师和本中心法律工作者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让社会律师承办案件的案件质量提高、数量增加、结案及时,案件胜诉率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3.保证法律援助专款合法、高效的使用,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县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