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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3-13 10:41
单位名称 岐山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岐山县、麟游县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住所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南侧(经开区管委会对面云海大厦九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军林
开办资金 4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08万元 49.0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省控空气自动站实时监控与后勤保障工作安排专人对省控站数据实时监控和后勤保障,一旦发现数据异常或供电、网络等问题,及时联系第三方运维公司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有效。每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快报,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我县每月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公示。并按照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每月对三个省控站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现象发生。2.市控乡镇空气自动站实时监控与后勤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对市控乡镇站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后勤保障,我县7个镇市控乡镇空气自动站各项性能运行稳定正常,每月对7个市控站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现象发生。3.降尘监测工作安排监测人员严格按照降尘监测技术规范每月对我县降尘进行采样工作,并于每月28号左右送样至市站进行化验分析。(二)水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市生态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周公庙地下水水源地)于5月8日、9月19日分别开展了一次水质常规指标(共计39项)监测采样分析工作。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我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所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中Ⅲ类水质标准,并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我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进行了公示。(三)生态环境监测1.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市生态监测方案,故郡镇普庵村为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必测村庄,分别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所涉及点位按季度进行检测,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渭河入岐(法士特大桥)断面、渭河出岐(眉县大桥)断面,湖库点位为故郡镇孔头沟水库,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采用故郡镇空气自动站数据。监测结果和自动站数据按时限要求在平台上上报,并将监测报告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京当镇苜蓿河水库水源地、凤鸣镇大营地下水水源地、凤鸣镇城郊地下水水源地、蔡家坡镇地下水水源地、雍川镇雍川供水站镇城郊地下水)水质按季度开展常规指标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数据按时限要求在平台上上报,并将监测报告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按照《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涉及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28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涉及我县28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无污水排放,并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情况的说明。4.声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市生态监测方案,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县城、蔡家坡镇区域声环境质量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一次监测,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附录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在我县设置不少于100个的有效网格,开展了1次昼间噪声监测,每次测点设在网格的中心,监测10分钟,获得有效监测数据。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规定要求,根据岐山县城区及蔡家坡镇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县城区及蔡家坡镇中心城区开展声功能区噪声监测工作。(四)污染源监测1.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宝鸡市2023年重点排污名录企业中我县涉及的岐山县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宝新药业有限公司等14户涉水、宝鸡科达特种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岐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涉气排污单位开展了一次监督性监测,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进行了抽测工作,监测项目为排污许可证中主要监测项目,为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了依据。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和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组织监测人员对陕西宝新药业、华祥纸箱、大源污水处理、海螺型材等14户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10月30日配合市局监测科、扶风县环境监测站,对我县宝鸡科达特种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自行监测帮扶检查。对现场帮扶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11月3日、7日两户企业分别就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上报了整改报告。通过检查,增强了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3.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GC-MS法操作规程《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案》要求,在岐山县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风向布设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布设2个监测点位,共布设3个点位,每天监测1次,监测一天,监测项目原PAMS物质57种,醛酮类13种。(五)自然生态样地核查按照2023年自然生态样地详查操作手册,10月份对我县的3处成片林地、4处高覆盖度草地、2处其他林地、4处平原旱地,共计13处外业核查图斑进行了现场核实工作,核实内容主要为样地类型准确性核查、样地可达性核查、样地监测条件、地貌类型变化前后、产业类型核实。13处图斑现场拍摄方位图片及相关土地证明,并按时限要求完成了此项工作。(六)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确定工作通过市监测中心站专家确定的周原广场北干渠北边设立岐山县周原广场公园省控辐射点位,9月22日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专家现场勘查后,对原先确定的点位提出否定意见,重新确定省控辐射点位为岐山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前。(七)其它监测工作1.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性监测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监督性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填埋气体、无组织废气、废水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工作。2.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源地及河流监测为更好的掌握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源地和河流水质状况,对雍川镇麦禾营地下水水源地、蒲村镇地下水水源地、京当镇地下水水源地、青化镇地下水水源地、枣林镇地下水水源地、益店镇地下水水源地等6个饮用水源地饮用水质开展了一次常规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指标。对麦李河南线桥(G310国道桥)南400米处、麦李河入渭口处;小韦河凤翔宋家村入境处,横水河入小韦河处(大营河交村)、小韦河出境处(张家沟),共5个断面水质半年开展一次监测,分析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八)监测能力建设参与了省站组织的2023年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7人报考55项,项次合格率为92.73%。8人参与了专技人员2023年继续教育专业面授课培训及市局组织的三次监测基础知识培训班,每次16课时。3人参与了市局组织的企业自行监测交叉帮扶检查。8月份邀请市站空气自动室一行3人对我县2处市控空气自动站按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通过以上活动,大大提升了我县监测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度密切关注我县省控、市控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异常或者停电,及时联系运维公司解决问题,为我县经济的发展提供真实、准确、可靠、有效的空气质量数据,全年省控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对政府交办的公益性监测,我站及时委托第三方公司采样、分析,报送结果,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仪器设备老化,已不能满足项目分析需要。2、办公及化验室面积急需解决。(二)改进措施1、争取上级资金,查漏补缺,增添实验设备、药品及器皿,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2、加强监测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不断开展自学和外出培训,以老带新,做好新进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3、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做好计量认证的基础工作。四、2024年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追赶超越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团结进取、勇于创新的干劲,做好环境监测的各项工作,使监测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县的环保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继续强化监测站的监测能力,提高监测装备和监测水平;二是密切关注我县的省控、市控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及时与运维公司联系,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三是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继续做好涉及我县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四是加强监测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不断开展自学和外出培训,以老带新,做好新进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使尽快适应新环境,成为监测骨干,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为目标,团结一心、勤奋工作,为以后监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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