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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城乡低保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3 10:08
单位名称 岐山县城乡低保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国务院《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审核、审批、管理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并发放救助资金,做好敬老院建设、管理等工作。
住所 岐山县民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杨晓刚
开办资金 54.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78万元 54.78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城乡低保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扎实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及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对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民政领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和问题排查,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切实消除政策落实漏点、帮扶措施薄弱点、返贫致贫风险点,夯实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的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我们在持续做好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同时,重点做好未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监测排查纳入工作,主要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困难残疾人等)、赡养人因常年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有效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城乡独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这些重点人群做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点和切入点,全面排查摸底、反复进行数据比对、综合分析研判,对摸排核查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尽快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对城乡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复核工作,确保精准落实救助政策。3月初,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我们对全县3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进行年审复核。各镇通过全面安排部署动员、救助对象按户提供年审资料、核对救助对象家庭财产状况、镇村入户复核家庭具体情况、审查年审资料、综合分析研判等方式,对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进行了年审复核。我中心领导分组带队,对各镇的年审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和督导检查,并深入部分村组进行了抽查。各包镇工作人员逐镇答疑解惑,协助分析研判,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展。(三)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我们深入推进兜底保障织网暖心提升行动,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逐镇培训指导各镇严格落实《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及《宝鸡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政策,精准认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临时救助对象,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四)认真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为了确保救助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我们坚持“凡进必核”的原则,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家庭逐户逐人进行核对,并在低保年审时对我县在册低保对象家庭全部进行了核对。(五)积极对接六七十年代铁路民兵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我们多次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对接协商,解决了几年来我县六七十年代铁路民兵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停滞的问题,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补助标准,及时为参加铁路建设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六)认真做好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好全县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更新系统资料,并按照省市文件补助标准为全县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全县民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低保工作法规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细化工作措施,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全力保障民生,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社会化及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社会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宣传还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镇村政策执行准确率还有待提高。2、镇村社会救助干部力量不足,对困难群众排查的力度和精准率还需再提高。(二)改进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力度。2、强化政策落实,实现应保尽保。3、进一步规范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确认程序。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力度。通过散发宣传资料、逐镇集中培训、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镇村干部、工作人员执行政策的准确率。(二)继续加强镇级审核确认工作的检查、指导。我们继续坚持包镇工作制,包镇领导和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对镇、村(社区)社会救助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审核确认工作程序规范,时效性强。(三)继续扎实做好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相关工作。每月全面排查返贫致贫风险较高人群、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全面到位。(四)督导各镇坚持常态化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照料服务和探访制度,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照料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生病住院有护理、日常起居有照料。(五)继续扎实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充分发挥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的作用,全面排查困难群众,精准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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