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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3 09:58
单位名称 岐山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进行价格认定,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服务。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住所 岐山县人民政府五楼
法定代表人 赵婷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准确认识和把握价格认定工作面对的新要求,坚持初心不改,勇于担当,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在价格认定工作中。以新颁发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为抓手,系统学习价格认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破解发展难题的工作能力,深入学习价格认定基本制度,经验做法、提高科学认定、公正认定的工作水平,全面学习价格认定规定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认定、规范认定的工作意识。(二)中心始终把“三涉”案件认定工作作为重点,坚持合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严把“案件受理、现场查验、市场调查、结论认定”五个环节,确保认定程序合法合规、认定行为严谨规范、认定结论依据充分、认定结果公正合理。全年共办理价格认定案件33件,涉案金额34.15万元,无复核撤销的价格认定结论。同时增量案件均在业务平台办理,机构上网率和涉刑案件线上办理率均为100%。(三)按照市中心开展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零差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组织中心人员参加县公职人员政治能力大提升培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提高政治能力,从思想认识上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业务案件办理中以客观公正为首要前提,进一步提高各类价格认定案件办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针对“常规案件”不放松懈怠,“重大、难点案件”全力以赴,反复讨论,把握好案件各个关口,全面做到价格认定行为公正、认定程序公正,认定实体公正。(四)积极推进“一调”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围绕2023年全省价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和价格认定工作要点,持续推进价格争议调解“站点进景区、工作进社区”“双覆盖”工作。同时,与县法院积极对接,密切联系,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效化解民事诉讼案件价格矛盾争议纠纷177件,充分发挥了“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的公共服务职能作用。(五)面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中心积极响应,系统学习省市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入驻县经济合同审查专班组,和专班其它职能部门交流探索讨论,理清审查思路,明确审查要点,在兼顾业务工作案件办理不放松的同时,审查农村经济合同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了科学规范、清晰明了的合同电子台账。为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贡献了发改力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中心始终坚持高质量严要求,严格遵守价格认定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认真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充分发挥了价格认定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助力扫黑除恶、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得到了业务单位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公众知晓率低。2、在深化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方面与相关部门联动不够。(二)改进措施1、继续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价格争议调解群众知晓率。2、加强同司法部门、社区物业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夯实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打造价格争议调解优势品牌。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零差错”创建做为长效机制,切实办好办实每个案件,努力把每一个价格认定结论打造成“铁证”。二是在已设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的基础上,着力创建价格争议调解精品示范站点,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再上台阶。同时,加强与司法、社区物业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夯实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打造价格争议调解优势品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