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太白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 | |
住所 | 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东大街青年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斌 | |
开办资金 | 6.9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太白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99万元 | 6.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3年4月19日,单位开办资金由5.81万元变更为6.99万元;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由“为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变更为“为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巩固推进全民参保,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人员开展全县医保经办“练兵大比武”活动,扎实开展国家医保政策、门诊互助共济、异地就医备案、打击欺诈骗保等各类宣传活动30场次、专题业务培训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张贴医保政策宣传单页3000余张,同时邀请县融媒体中心就年度重点工作、省市医保政策进行采访报道,撰写医保政策宣传顺口溜、快板,运用动画、真人讲解等方式制作了5个科普宣传短视频,在视频号、抖音、快手等视频账号发布,累计浏览量2万余人次,精心排练的快板情景剧《说医保》在全市医保系统“练兵大比武”舞台展演,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有效提升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2.分层分类做好参保工作。紧盯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在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长期内,再次加强对未参保的老人、儿童、在校大学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和督促力度。3.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征缴工作。夯实参保扩面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民营、私营、中小微等企业以及建筑施工行业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脱保单位,采取电话催缴和上门服务等方式,督促全县城镇职工291家参保单位及时参保、续保。(二)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全面落实医保待遇。1.推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平稳实施。严格执行《太白县医保局2023年度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了解我县干部职工关切问题,合理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政策的答疑解惑工作,严格执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及时指导县医院、镇卫生院做好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工作,督促完成报销流程测试,确保信息系统结算操作顺畅,推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全县职工门诊共济累计结算31071人次,总费用485.99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04.97万元,个人账户支付251.61万元。2.落实各类人群医保待遇政策。坚持应纳尽纳,加强全人群“两病”慢病政策保障,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细化工作举措,全县共纳入医保门诊“两病”待遇5465人,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1743人。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稳步开展,职工生育津贴、城乡居民慢特病、医疗救助、特殊药品、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结算及时,有效保障了全县各类人群医保待遇享受。3.及时完成各类结算支付。全年累计结算城镇职工住院1778人次,基金支付1136.62万元;结算普通门诊110732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04.97万元,个人账户支付853.13万元;其他各类零星结算251人次,基金支付177万元;城乡居民住院结算8984人次,总费用6584.5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609.73万元,大病报销199.65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24.68万元;居民门诊统筹结算32742人次,总费用178.87万元,基金支付85.47万元;“两病”结算4335人次,基金支付47.31万元;慢性病结算2748人次,基金支付61.97万元。4.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乙类乙管”政策。及时拨付县医院疫情防控周转金170万元,并将政策和操作流程下发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县医院共收治新冠住院患者292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27.79万元,医保基金支付86.86万元,需中省市财政补助金额40.89万元。目前县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已到位,为171名新冠住院患者支付医保基金23.47万元。(三)强化基金财务监管,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1.严明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基金财务管理,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期核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费用数据,及时为“两定”机构和参保人员拨付医疗保险待遇,认真落实年度总额控制工作,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双控制转变,结合日常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统筹做好医保基金支付工作。2.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缴费标准和缴费基数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并完成县域内291个参保单位6334人的缴费基数,坚决防止少缴、漏缴,杜绝瞒报虚报。3.强化两定机构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每月按时报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情况汇总表。为进一步规范全县58家医保定点单位服务协议管理,对3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协议履行情况核查,核查覆盖率为58.52%。4.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对全县医保三级经办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开展培训3场4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三级经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医务工作者的法制意识和底线意识。积极对接市医保局飞行检查,追回百信佳大药房违规资金0.49万元,并处以2倍罚款0.97万元,共计1.46万元已上交市上专户。开展全县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县域内9家定点药店及鹦鸽镇、桃川镇、王家堎镇、靖口镇、太白河镇、黄柏塬镇等6家卫生院进行检查,对太白县医院150份住院病历进行抽查,查处违规使用基金500元,并处两倍罚款1000元,县医院已按时上缴扣款,我中心已上解至市医保中心指定账户,同时针对存在的其他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全县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四)加快智慧医保建设,提高医保信息化水平。1.加快国家医保信息内网新功能应用。大力提高医保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加快智慧医保建设,打通了县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渠道。紧盯新平台上线后我县协议医药机构的各类问题,加强与省市软件工程师的沟通联系,累计处理各类问题98件,确保参保群众能及时、精准享受各项医保待遇。2.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以“互联网+医保”为导向,依托县镇村医保经办三级体系建设成效,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与运用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优势,提升广大群众多场景使用体验满意度,助力医保业务的办理和支付更加方便快捷。3.全面实施智能化监管。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及时处理平台推送的我县“两定”结构医保结算违规信息42条,涉及金额792.4元,定点医疗机构智能审核覆盖率达100%,实现医保违规信息动态化、智能化监管。4.认真做好异地备案和就医结算工作。为155名患者办理了异地备案手续并按时办结,其中,线上备案142人,线下(经办窗口)备案13人。为方便跨省患者就医购药,新申请开通太白县新仁和药店等7家定点药店异地刷卡功能,药店异地刷卡结算覆盖率达到100%,为外地游客来我县休闲度假提供良好的医保经办服务。5.积极稳定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局领导、中心领导带队先后6次到县医院、各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现场予以解决,切实保障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县医院投资93.8万元完成DIP付费接口改造工作,9月1日我县DIP工作正式上线,目前县医院DIP支付方式住院月度结算已结算至11月,12月正在审核中。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全县城镇职工参保6334人,完成目标任务6000人的105.56%,征缴基金3456.94万元。城乡居民参保36737人,完成目标任务36000人的102.05%,征缴基金3526.56万元(其中脱贫人口参保14805人,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困户、低保户、孤儿等特殊人群参保3275人,参保率100%)。向上争取医保专项资金22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200万元的100%。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医保政策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2.全县三级医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需不断提升。3.医保经办业务经费不足。(二)改进措施:1.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在传统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方式和力度,让医保政策真正深入人心,惠民便民实效稳步提升。2.加强业务政策培训。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学习,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3.各方协调争取经费保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实际情况,争取上级给与经费支持,全力保障医疗经办工作开展。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持续加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深入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评价要求,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聚焦“三个年”活动和医疗保障“三个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医保三级经办体系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二)大力推进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高度重视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省市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对医保信息系统已维护的诊疗病种,全部按病种付费结算。进一步规范县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加强病案首页和临床路径及流程管理监督,确保其合理收治、合理诊疗、合理收费,让省市医保新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三)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市医保局飞行检查,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在抓好以协议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基础上,将检查范围继续向镇村医疗机构延伸。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