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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移民搬迁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2 14:42
单位名称 太白县移民搬迁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全县移民搬迁工作监督管理。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发放;移民搬迁安置点设计建设;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调查;相关统计分析、信息建设、档案管理及项目调研经验交流。
住所 太白县东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 刘佩瑶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65万元 18.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3年5月8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汪宁变更为刘佩瑶。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相关工作。1.全力配合县发改、人社、医保等部门做好搬迁群众发展吸纳就业、扶持创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兜底安置就业等拓宽门路的产业项目,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满意度,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2.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2023年度还款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的意见》(陕财办建〔2017〕73号)和陕西移民(脱贫)搬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有关通知,全年向县财政申请还贷款资金共计209.72万元,及时完成了本年度还款任务。(二)避灾搬迁相关工作。1.做好避灾生态搬迁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财政局《印发<2016-2019年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3〕267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绩效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建立了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制定了详实的整改措施,如期完成查摆问题整改任务。2.做好“十三五”生态避灾搬迁县级配套资金兑付。根据“十三五”生态避灾搬迁实际工作现状,在省市资金全部兑付到位的情况下,及时向县财政局申请县级配套资金296万元,采取避灾搬迁资金分期分批兑付方式,将资金全部兑付到位。3.做好“十三五”生态搬迁收口工作。完成“十三五”避灾搬迁现有资料归档整理;配合县财政做好“十三五”生态避灾搬迁县级配套资金季度绩效监控评价工作。4.积极谋划争取(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指导意见》和发改部门《关于抓紧梳理报送增发国债的通知》,及时向各镇下发摸底统计通知,结合摸底统计数据,及时对接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该项目拟对22户地质灾害点群众实施搬迁,项目总投资330万元,项目的实施将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完善陕西省避险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对涉及避险搬迁的群众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并对未标注搬迁避让、实录人口不足、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填写不全等基础信息进行完善,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通过完善保障措施,强化对接帮扶,为搬迁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搬迁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增收显著提高,大大提升了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通过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且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区域受威胁的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改善了搬迁群众生活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移民后续发展较难。就业容量小,就业机会少,就业渠道单一,移民生活缺乏保障,搬迁后续帮扶仍需提升。2.社区服务体系薄弱,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改进措施。1.根据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后续帮扶政策,做到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在产业上重点落实特色农业、农产品发展等产业扶贫政策。在就业上,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搬迁户收入,确保脱贫攻坚成果。2.持续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维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和管理融合。进一步细化搬迁社区办事流程,健全搬迁社区协商议事制度,通过协商表达利益诉求,增进共识,提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配合县发改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强化安置区配套产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加强新就业载体配置,教育技能培训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产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作用,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与相关部门、各镇积极对接,本着“四靠近、四避开、四达到”的原则,积极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等资料,精准落实措施,统筹谋划,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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