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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眉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2 14:25
单位名称 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眉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
住所 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平阳街358号
法定代表人 曹可平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71万元 18.69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以省级家庭农场创建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关键,扎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定时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信息数据纠错变更。一是调查核实完确权登记管理系统农户信息、地块数据等相关信息变更85户;二是调查核实确权管理系统机动地面积5.9万亩,造册登记,上传管理系统;三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定期核查镇村确权档案资料管理,对变更纠错改错农户纸质档案资料进行造册归档,确保系统与纸质档案一致,做到有据可查,杜绝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确权管理系统申报制度、纠错改错制度、“小调整”登记备案制度,并明确工作程序,夯实工作责任,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常化、经常化。五是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工作开展以来以常兴镇为典型案例积极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紧密联系县农技中心、果业中心、农机中心等多个农业技术部门,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主要依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形式,整合农户细碎地块,连片作务经营,不断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路径,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增长。2、土地流转工作。年内我站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群众热线、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落实,组织开展镇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深入落实“三权分置”各方权益保护。通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促使更多的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法律,消除干部群众思想顾虑,提升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推动土地适度经营。3、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镇村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培训2(次),参训人员230人(次)。指导镇村工作人员,规范申请受理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制定下发了《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指南》《工作流程图》等。联合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了省市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眉农业字〔2023〕324号),对照职能权限,按照宅基地审批流程,强化协同合作防止因宅基地职能重新划分而出现工作迟缓、“断层”、“断档”,确保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1、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就2023年度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并督促指导各镇街所属村组按时将所有清查登记结果通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提交上报。截止2023年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4.6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2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7.39亿元;资源性资产61.55万亩。2.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和“三资”管理工作。联合县级10部门印发《关于成立眉县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眉农办发〔2023〕8号)《眉县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行动实施方案》(眉农办发〔2023〕9号),指导各镇村及时启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流失,进一步保值增值。年内全县共清收农村集体经济合同3719份,涉及金额31161.17万元,县级各部门联合审查出问题合同3675份,其中程序不规范合同1479份,超期合同362份,低价发包合同154份,其他问题类合同1680份。累计摸排问题45个,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扎实整改,目前所有涉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接到群众信访9起,建立摸排线索清单,全部及时予以办结。年内先后对镇村组干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开展业务培训6次;建立了由县纪委参与、县委农办牵头、相关部门和各镇村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3.农经年报统计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度农村合作经济与宅基地管理利用信息统计系统、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系统年报工,按时提交上报并及时修改纠正有关错误信息数据。(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1、年内我站继续以电子商务、财务核算、收益分配、品牌建设、直播带货、经验分享、案例解析为重点,采取理论学习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在眉县中宛酒店举办了一期《宝鸡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参加人员100余人;协助省厅在眉县举办了一期猕猴桃培训班;组织举办了两期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种养殖能手培训班,培训人员127人;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员参加了省厅(站)组织的人员培训,参加了农业农村部在四川雅安举办的合作社理事长培训;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能力有了大的提升。2、年内通过了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验收工作,并取得全省第一名,优秀等次;完成了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的实施工作,确定三家合作社、六家农场进行开展建设任务;组织宝鸡第一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组织七家企业实施了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组织10家合作社、8家家庭农场开展了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接待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县2020—2022年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接待三批次外地人员来眉参观学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有力的推动了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四)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为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年内我们先后印发《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眉农业字〔2023〕43号)《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眉农业字〔2023〕179号),指导各镇街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截止2023年10月底,县农经站指导全县各镇街开展“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共计475个单位(其中村级87个、组级388个),审计资金总额达983407.06万元,村级审计覆盖率达到100%,组级审计覆盖率达到44%。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1)、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落实,组织开展镇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深入落实“三权分置”各方权益保护。(2)、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土地承包纠纷25起,通过走访调查,妥善化解25起,结案率100%。(3).逐村组检查核实确权管理系统农户信息数据变化、错误,检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情况,杜绝村承包地方面的矛盾纠纷。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1)截止2023年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4.6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2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7.39亿元;资源性资产61.55万亩。2、扎实做好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截止2023年底,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量化的经营性资产达到19555.43万元,全县村集体经济实现收益1899.13万元,累计分红606.19万元。(2)指导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7个,涉及项目资金4845.47万元;当年实现收益350.05万元,分红70.8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3、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1)启动全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从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中优选培训高素质农民50人。(2)组织七家企业实施了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组织10家合作社、8家家庭农场开展了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项目建设任务。(3)通过了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验收工作,取得全省优秀等次;完成了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的实施工作。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路径不宽,资金不足,投资绩效不明显,没有充分释放改革的红利。2、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进展较慢,3、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够均衡。以上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分析,积极改进,争取在下年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改进措施:1、通过合同清理促进村集体发展,进一步争取上级加大资金投入,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2、.从制度制定做起。.全面扎实开展好社会化服务工作。3、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学习,深入开展好各项工作。四、2024年工作计划1、指导各镇完善三资管理工作台账,确保全县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行动取得实效。2、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整体发展水平,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引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3、指导各镇街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有力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运营。4、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挖掘整理典型案例。深入推动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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