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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12 11:33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进行宣传和培训;(二)制定农业执法规划;(三)承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动物防疫、渔业、农药、种子、肥料、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行政检查及违法案件查处。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口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22楼2204
法定代表人 侯鹏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队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业务登记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农业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一是在春耕备耕、“三夏”、“秋收秋播”等重要时点,利用横幅、展板、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网络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涉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二是扎实开展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基层向群众发放《识别伪劣农资的简易方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宪法》等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普法宣传累计悬挂横幅60余条、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农业普发宣传品5000份、宣传资料约1.5万份,接受群众咨1000人次,宣传农资打假情况动态2篇。禁渔期在秦都融媒体平台公示了《秦都区2023禁渔公告》;在媒体网站宣传禁渔信息2篇;渭河沿岸悬挂横幅30余条,张贴禁渔公告40份,向广大居民散发禁渔宣传资料6000余份。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农资执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认真开展“2023年农业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小麦条锈病”防控用药专项执法、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专项检查、夏收夏播农资市场大检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行动。对全区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从农药、种子、肥料、兽药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入手,把好“质量关”,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强化源头追溯,对农资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群众买上“放心种”,用上“放心肥”“放心药”。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150余家次,检查各类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500余种,立案办理肥料违法案件1起,行政处罚4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二是加强渔政执法,保护渭河渔业生态资源。严格贯彻执行黄河流域禁渔制度,在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累计执法检查50余次,其中夜间突击检查6次,与市支队联合执法2次,巡查里程600余公里,收缴非法垂钓渔具60余把。劝离河道钓鱼者300余人,放流非法渔获物400余尾,约400余公斤。禁渔期立案办理非法捕捞案1起,现场收缴50米左右胶丝网2张,渔获物中鲫鱼4条、鲤鱼2条、黄颡鱼1条、乌龟1只,行政处罚1000元。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确保群众“舌尖上安全”。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执法思路,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底线,认真开展屠宰企业、养殖大户、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执法检查6次;配合农业农村部抽检工作2次;联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开展“豇豆”农残检查2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行政处罚2000元。四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针对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线索较多,执法大队持续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活动,对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和文兴路花卉市场开展6次执法检查,不断加强宠物门店、动物诊疗机构超范围经营执法检查,保障行业安全。立案办理动物诊疗案件1起,行政处罚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50元。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发挥联合执法合力。联合区农机中心开展2023年全区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1次;在“三夏”“秋收秋播”之际,联合秦都交警大队、区农机中心开展农机联合执法和普法宣讲活动5次,累计检查农机车辆90余辆,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完成2023年度农业农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检查辖区10家农资经营门店,检查结果已在监管平台公示。办理秦都公安分局移交野生植物违法案件1起,行政处罚1620元。六是聚焦“三个年”活动,提升市民热线办理质量。为深入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执法大队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强化服务意识,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中。2023年核查办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线索12条,其中假冒伪劣种子线索2条、假冒伪劣肥料1条、假冒伪劣鱼饵线索2条、野生动物线索4条、诊疗机构线索1条、兽药线索1条、破坏耕地线索1条,均已调查并将结果回复平台和反馈给投诉举报人。立案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起,行政处罚1695元。二、取得效益:一是通过对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区农资产品监管水平,有效的遏制假劣农资在我区市场的流通,为我区的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二是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及依法维权意识,全区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较好地优化了农业执法环境。三是农资执法监管实现了全面覆盖农资经营主体企业、门店和市场流通农资品种,推行检查有记录、问题及时纠正,教育宣传在现场,有案必查、违法必纠。三、存在的问题:(一)执法工作经费短缺,预算工作经费艰难维持工作开展,直接制约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执法车辆未得到保障。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同时经费又短缺,如遇紧急情况的执法活动才租车而错失执法时机,尤其对流动农资商贩和代销点的执法监管很难到位,存在隐患。(三)执法人员法律运用的熟练程度还不够高,在执法规范用语上需进一步加强,需不断强化修炼内功,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四、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省市区争取资金,保障农业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并解决执法出行难问题。二是强化日常市场检查。通过查阅进销货台账等资料和经营管理情况,对辖区农资生产企业、农资门店、诊疗机构、兽药经营门店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农资批发市场、街办零售市场和乡村流动商贩,检查中发现无证经营农药行为或经营过期产品坚决予以没收及依法查处。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深挖假劣农业投入品销售源头,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案件查处率要达到100%。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法制意识一方面继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操作,加强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农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宽松的法制环境。具体抓好涉农法律法规培训和农资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并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农业法制讲座培训,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八五”普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创造条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为全面建成法治社会贡献力量。(二)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能力一是要突出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予以认真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跟踪关注,及时结案,对已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提高,对大案要案集中力量一查到底。二是要突出源头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农资经营者及其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行为。三是加强农资市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全区农资市场繁荣有序。全年计划对农资市场检查不少于4次,并着重开展对经营证件、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违禁农药销售、农资新产品销售、经营行为等方面的检查。(三)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创建诚信经营门店。一是严查农资经营单位进销货台账,落实农资商品索证验证制度、备案登记制度和质量跟踪制度;二是在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基地全面推行农产品农药使用登记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荣获2023年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知识竞赛一等奖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