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眉县> 眉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眉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2 11:03
单位名称 眉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健体系和医疗援助体系,提高农村健康水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的管理使用;编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预、决算方案;检查审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和服务质量等。
住所 眉县平阳街西段
法定代表人 陈淑娟
开办资金 4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8万元 6.45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汇报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广泛宣传,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良好氛围1.开展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现场讲解医保政策、摆放《条例》内容及违法案例展牌、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条例》全文和问答手册及医保政策汇编彩页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镇卫生院结合签约服务、下乡义诊、体检等工作,设置宣传咨询点80余处,悬挂横幅50余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2.运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制作小视频在县城人流较大的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公布举报电话及奖励措施。3.组织医保系统及定点医药机构全体人员进一步学习《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暂行办法》、《陕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1.坚持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眉县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了处理。2.坚持开展针对性检查。按照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发现违规事项的通知》、《关于移交2022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核查有关情况的通知》、眉县审计局《关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违规报销问题的审计移送处理通知书》等专项案件和上级移交线索,对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3.引入第三方检查机构开展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为了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质量,确保基金安全,今年9月份,配合聘请有丰富医保基金监管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县1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处问题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对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处以2倍罚款。4.积极配合市局医保基金专项检查。5.落实住院患者回访制度。每月对我县所有住院患者,通过数据筛查,对住院频次过高、费用过大,以五保户、低保户等人群为重点,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住院及医保结算情况。6.深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县医保局、卫健局等部门联合,运用行政执法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对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并惩戒医保骗保问题和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医保基金安全使用保驾护航。(三)严抓细管,健全完善基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1.制定了《关于特困供养人员入院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防基金跑冒滴漏,每月坚持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收住的特困供养人员入院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统筹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门诊统筹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村卫生室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增强了定点医疗机构安全使用医保基金责任意识。3.持续签订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责任书。年初,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眉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责任书》,明确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规范使用和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积极宣传,展开医保监管新氛围。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医保基金监管宣讲活动,到首善街办、齐镇、营头镇、横渠镇、电力公司等镇街及单位开展宣讲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全年通过持续不断各种形式的宣传,医疗机构的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得到有效提升。(二)严抓细管,健全完善基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关于特困供养人员入院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防基金跑冒滴漏,每月坚持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收住的特困供养人员入院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统筹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门诊统筹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村卫生室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增强了定点医疗机构安全使用医保基金责任意识。三是持续签订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责任书。年初,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眉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责任书》,明确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规范使用和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三)积极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全力落实医保监管主体保障。2023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63家,形成全县全覆盖检查。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8家,约谈机构11家,暂停医保结算8家,共处理资金120.84万元,其中追回基金本金44.96万元,违约金罚款19.75万元,行政罚款56.13万元。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单,责令按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规范医药机构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基金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队伍配置严重不足,监管力量薄弱,整体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不高,医保基金监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单一,检查主要以人工核查方式为主。人员力量又严重不足,现在都是1人承担多项工作,不利于工作开展,基金监管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2.干部教育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抓得不勤,注重从工作的角度去督促,在思想上的介入和带动不够,对极少数同志的牢骚怨言教育疏导不及时。(二)改进措施: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和政策培训解读,提高工作效率。四、下一步打算(一)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1.补充配备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2.聘请引进第三方力量,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引导医药机构加强自律,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二)加强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1.制定干部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干部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会。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教育引导干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持续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加强与卫健、财政、公安、市场监管和审计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重点聚焦县内协议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采取网上审核、日常监督等综合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延伸监控方式,完善强化职能监控,加大检查力度,深挖问题线索,堵塞制度漏洞;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吹哨人”等社会监督制度,公开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四)加大集采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力度积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按照“定期监测、通报提醒、强化考核、行纪衔接、协同推进”的新路径,持续推动我县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五)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重点治理医疗服务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检查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收费等行为,确保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