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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2 11:00
单位名称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服务。全省林业基金征收、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审查、立项和监督检查;全省天然林保护督促检查及工程管理方面的支持保障;全省林业工程资金稽查和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的支持保障。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哲
开办资金 85.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陕西省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53万元 1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省天保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做好秦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天然林保护修复、林业资金稽查审计及林区禁种铲毒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做好秦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工作一是对2021年度秦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了省级复查工作,共抽取13个县级实施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组织业务骨干对承担2022年度项目任务的资源局、汉中、安康、商洛、省直属有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6月底,2022年度项目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做好2023年度项目监管工作,目前,各实施单位已经全部开工建设。(二)扎实开展《条例》落实情况督导组织人员分别赴西安、渭南等市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综合调研,并对各地贯彻落实《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情况进行督导,着力研究工作难点、堵点,确保天然林资源得到最好的保护。(三)组织完成天保年度核查验收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省级复查。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2022年度省级复查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2022年度省级复查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参与检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组织检查人员对抽取的22个样本县开展省级复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二是配合国家林草局完成国家核查工作。印发了《关于配合做好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国家级验收工作的通知》,组织县级实施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完成相关数据核验和汇总,并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了《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情况的函》。配合国家林草局完成了对抽查县内外业核查验收工作。(四)认真完成内审工作一是完成省长青林业局、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三家单位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二是配合局规财处完成16家局直属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工作。三是在宝鸡市凤翔县举办了2023年度林业资金审计业务培训班。四是完成了2022年度、2023上半年省林业局内部审计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五)开展林草行业资金专项稽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保省级复查资金稽查工作和2021-2022年度林业资金支出进度专项稽查工作,共抽取重点稽查县(市、区)21个,累计检查资金20.48亿元,并对各设区市林业资金支付进度情况进行排名和反馈,有力地推进了林草工程项目实施进度。二是配合局规财处完成渭南、宝鸡市12个县(区)的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省级复核验收工作。三是配合生态处、监管处完成相关项目验收工作。专项稽查、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快了林业资金支出进度,促进了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确保了林业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六)持续做好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一是深入落实省委书记赵一德同志对贯彻实施《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的批示要求,先后赴安康、商洛、汉中就落实情况推进督导。二是完成省禁毒委《2023年全省禁毒工作要点》分工任务,加强对重点生态区位的风险预警管控力度。三是启动2023年林区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与省公安厅第三分局在勉县联合举办第四届“清洁生态空间拒绝毒品危害”主题宣教活动。制作的《禁毒文创法治宣传册》入围评选全省优秀法治作品。(七)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一是通过实施秦岭生态保护恢复项目,鼓励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收入,助推乡村振兴。据统计,今年以来参与该项目务工人数5775人,劳务总收入4243.9万元,人均增收7348.7元。二是持续选派两名干部做好山阳县中村镇碾沟村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协调帮助镇村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已发展连翘种植面积1200亩,红油香椿和五味子等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也已初具规模。(八)持续做好党建工作我中心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做好主题教育、主题党日、党员教育管理、模范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创建、“五星级党支部”创建等活动,不断锤炼党员干部过硬作风,提升支部战斗力。近期,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二、工作亮点(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工作难点3月上旬,我中心派员参加了由省发改委、省林业局对安康市和商洛市2022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开展情况的联合调研工作。调研组深入汉滨、白河、旬阳和山阳等县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查阅档案资料,并与相关市县林业局、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进行了座谈交流。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多次向局有关领导和省发改委汇报、沟通。在调研的基础上,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23〕900号),为“双重项目”的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提升资金监管能力,参与重点财审工作我中心不断提升林业资金审计稽查工作能力,2023年被国家林草局财审中心多次抽调审计人员,参与贵州省林业扶贫专项资金审计调研工作,赴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福建省、江西省协助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专项资金的审计调研工作。此外,我中心承办了国家林草局在西安举办的2023年度全国林草资金项目管理座谈会,受到国家林草局财审中心和兄弟省份参会代表的一致好评。(三)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挥支部堡垒作用2023年,我支部被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命名为2022年度省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六力”工作法被评选为省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优秀案例,开展的“秦岭祖脉党旗红生态卫士向深绿”主题党日活动荣获2023年度省林业局“十佳主题党日”。寇勇同志分别荣获“陕西省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和“陕西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富逊娣同志荣获省林业局2023年度“党员先锋岗”称号;郝翠萍同志荣获第四届省林业局“杰出青年”称号;方英同志和寇勇同志分别获得省直机关读书学习优秀文学作品读书心得类和散文类三等奖。三、存在问题《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尚未出台,核心政策尚不明确,天保工程二期的检查验收办法、森林管护管理办法也已经过期,政策衔接出现空档。四、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一)继续做好《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二)做好2023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复查,配合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国家核查验收相关工作。(三)积极沟通衔接,开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初稿)》的完善工作。(四)做好我省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划定的有关工作。(五)持续加强对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的监管力度。(六)配合局规财处,组织开展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七)围绕本年度局重点工作,适时开展林业重点资金专项稽查。(八)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财审中心开展重点审计工作。(九)做好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十)持续加强党建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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