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佳县> 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2 10:00
单位名称 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办理结婚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本县婚姻档案规范化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新城西区路65号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白晓明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3万元 8.1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主要工作2023年婚姻登记中心在民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为提高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加强对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安排婚姻登记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在实际工作中组织登记员通过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让婚姻登记员熟悉《民法典》中的婚姻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做到将各种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很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了登记员依法办证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改革亮点。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登记“跨省通办”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2023年即将施行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三)加强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规范化婚姻登记单位建设的要求,我中心同志共同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要求婚登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质量。(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情况。1.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法规政策: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民法典》、“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等专题学习,其中自行组织学习2次,参加省市培训3次,提升了婚姻登记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实行登记员持证上岗制度和登记流程、登记结果公开制度,推行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彻底杜绝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问题,促进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发展。2.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婚姻登记中心完善了硬件设施,配备了智能终端系统2套,提升了网络环境,实现了婚姻登记的智能化和规范化;圆满完成了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推动了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了全国联网审查和部省数据实时交互功能。3.加强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设置了独立的档案室,并配备了防火、防盗、防潮设施。落实了档案管理制度,实现了建档、归档、查档无缝衔接,未出现纸质档案遗失、损毁、归档不当和电子档案丢失或外泄的问题。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我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共办理结婚登记375对,离婚登记179对,补领结婚登记824对,补领离婚登记54对,离婚申请320对,无一例差错,合格率达100%。三、存在的问题(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服务对象有时候说话态度生硬。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做到起身相迎、认真倾听、仔细记录、尽快办理、条件欠缺、出谋相助、不符规定、耐性解释、不急不躁、和颜悦色、生人熟人、一样态度、高效廉洁、热情服务。(二)创新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改进措施(一)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政治学习,坚定必胜的信心,勇于发现问题,克服不足,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争取取得更大进步。(二)明年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记录,打造高质量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积极提升婚姻登记员的保障水平,提高婚姻登记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促进依法登记、规范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五、2024年的工作规划(一)创新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计划明年将婚调、心理疏导等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的服务工作,委托具有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开展。(二)深入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工作。设置独立的婚姻家庭辅导室,为自愿有需求的家庭开展了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为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