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咸阳市> 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

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11 16:17
单位名称 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理保障。污染防治监理;生态环境监理;农业环境监理;排污收费管理;污染事故与纠纷调查处理。
住所 兴平市西大街104号
法定代表人 任可
开办资金 42.2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55万元 44.05万元
网上名称 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在2020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华为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1、我大队对2023年14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进行检查,开展现场检查14家,非现场检查1家。我市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企业130家,其中,一般企业104家、重点企业26家,全年共抽取企业150家。2、我大队组织人员开展队列训练,提升执法队伍精神风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开展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5次,全年攻共计派出执法人员4人次分别参与部省级监督帮扶活动。3、我大队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大队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种渠道转来的群众投诉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59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4、我大队开展开展涉气、水、土壤、固废、核与辐射及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60余人次,检查企业753余家次,排查出环境问题286个,行政处罚18起,移送拘留1起,移交市场监管部门2起,罚款金额334.5万元,其他案件正在办理当中。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开展的的专项行动有效的制止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为全市空气质量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为我市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三、存在的问题1、单位缺少有一定文字功底的、有写作能力的年轻血液,所以日常繁重复杂的工作不能及时跟上;2、大队现有的执法车辆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陕D5211N和陕D-BW422车辆严重老化,车况非常差,人员乘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给大队日常执法造成了很大困扰。四、整改措施1、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的环保各类法律法规,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能力。2、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联合执法,提高效率。下一步,我大队将对存在的问题,“双随机一公开”进行专门研究,尽快开展此项工作。对已办理环评的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2、以执法大练兵活动内容为模式,细化日常各项工作,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的环境铁军;3、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4、重视并做好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5、及时高质量的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获得2023年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