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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教育事业后勤保障中心(靖边县学生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1 15:00
单位名称 靖边县教育事业后勤保障中心(靖边县学生资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教育事业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助学贷款和助学金资助工作。
住所 靖边县南大街9号西一楼103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温虎成
开办资金 11.2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92万元 30.79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教育事业后勤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3年9月12日登记变更法人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中心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市后勤中心、县教体局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以主题教育学习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大力宣传资助政策,认真核查受助学生,完成全年资助任务;同时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夯实学校食堂监管工作;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一、单位主要业务与日常管理工作1、后勤保障中心管理职能主要分为学生资助与中小学后勤管理两个板块。单位注重领导班子建设,现有副主任四名、副书记一名,人员配备齐全,各项工作都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责任心强、素质高,社会评价良好。2、营养餐与后勤管理工作我中心负责全县各学校后勤监管、后勤示范学校创建以及后勤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现管理全县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共162所(普通高中3所,职业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制学校13所,幼儿园85所),共有食堂管理人员305人(其中教师兼职243人,外聘62人),食堂从业人员795人,服务师生54171人(其中教职工6853人,高中生11272人,初中小学19835人,幼儿16211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71所,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15171名。3、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全部落实为保障各项资助政策能有效落实,我中心从学生资助的各个环节入手,从资助标准与要求、资助政策家长的知晓率、资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等进行对标工作,确保资助资金能够落到实处。2023年春秋两季资助各阶段学生共计31133人,发放资助资金4629.6937万元。②、加大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宣传,确保资助政策人人知晓我中心通过拉宣传横幅、发放资助政策宣传海报、设置信用助学贷款宣传专栏等多种措施开展宣传工作。2023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期间,签订助学贷款合同1449笔,发放助学贷款1581.015万元。二、主要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社会效益1、多方募集资金,帮助困难学生顺利步入大学校园2023年我中心与县工会、残联、民政、团委、工商联、天然气公司、星源公司和社会爱心企业等多家机构进行协商沟通,积极募集资助善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全年各部门资助学生共计732人,当年发放大学生资助资金314.1万元。2、积极开展国家公益彩票金励耕计划与滋蕙计划资助项目2023年国家公益彩票金助学项目继续在我县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58人,发放资助资金60万元。体现了国家对教师的关爱。2023年滋蕙计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入学大学生路费补助省外41人,省内327人,下达资助资金共计20.45万元。3、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代偿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通过初审人员共301人,报送省市复审通过47人,总计发放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费用86.738万元。4、我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市后勤中心的高度赞誉,受到了社会、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在2023年5月13日我单位被榆林市后勤中心授予“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改进措施1、基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难的问题,我中心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探索建立管理的新常态模式,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2、大部分雇佣后勤人员学历层次低,操作水平参差不齐,我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后勤人员的培训工作,杜绝后勤安全事故“零发生”。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思路2024年我中心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大力宣传资助政策,认真核查受助学生,努力促进教育事业后勤保障中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工作计划如下:1、贯彻落实《靖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营养餐”安全事故的发生。2、严格执行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榆政财教发〔2021〕143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每生每天5元补助标准,形成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专人负责营养餐资金账务的有效机制,严格落实营养餐资金的使用情况。3、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遵守各项资助流程,确保各项资助工作规范开展、资助资金落到实处。做好全县贫困幼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指标分配、催办发放和资金落实检查工作。4、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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