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陇县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陇县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 |
住所 | 陇县城关镇崇文路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博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万元 | 2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开展监测情况2023年度监测任务圆满完成。全年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河流出入境断面、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法监测等监测项目。其中水质断面监测16次,监测结果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质限制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出水水质监测12次,监测结果均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表1中一级标准限制要求或《农田灌溉水质标准》(D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制要求;饮用水源地监测12次,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三类水质限制要求;监督性监测4次,涉污企业均能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按时进行自行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60余次。(二)自行监测情况自行监测工作稳步推进。陇县环境监测站多次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配合,通过现场检查、聘请专家指导帮扶、督查整改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排污单位提高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企业自行监测公布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督促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监测频次、污染因子开展监测,并及时公开数据信息,自觉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执法检查,为有效加强对排污企业排污行为的执法监管提供有力支持。(三)空气自动站监测情况空气自动站平稳运行。2023年,多次组织县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镇空气自动站运维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定期联合各镇环保业务人员对自动站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我县空气自动站良好运行,无人为擅自进入和破坏行为发生。依托城区环保局站点、社火广场站点以及乡镇9个空气自动站点监测数据编制陇县环境空气质量简报12期。2023年,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关中64个县区第10名,综合指数3.70,同比下降3.1%;优良天数307天,同比减少1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6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4%;细颗粒物(PM2.5)为3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2)为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0%;二氧化氮(NO2)为2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4.8%;一氧化碳(CO)为1.4毫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16.7%;臭氧(O3-8h)为12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2%。(四)人员情况不断提升监测专业技术能力。县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始终坚持思想理论和专业技术能力学习,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干部职工继续教育线下培训5次、线上培训4次,上岗证考试6人共参加40个项目,通过率87.5%。强化监测队伍作风建设。县环境监测站在陇县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从加强思想教育、转变作风,提高素质、练好内功等方面全面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实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领导班子注重年轻同志成长,组织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为主题的夜学讲课活动,寄语青年同志树立远大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和责任,以朝气蓬勃的精神、昂扬向上的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业务技能,练好看家本领,展现新时代青年干部的担当作为,在各自岗位发光发热,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奉献微薄之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2023年宝鸡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2023年陇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分别对县域水质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按要求进行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均符合规定标准限制要求,同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全国生态农村监测系统,接受中省市三级监督,保障了全县人民水环境质量安全,让群众饮水安心,生活舒心。2023年以来,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大、任务重,县环境监测站结合本职工作,配合县大气专项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利用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实时筛查城区5公里范围内大气污染点,先后确定12个扬尘污染源,县大气专项办根据激光雷达扫描结果起草制定了《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情况及扬尘污染源包抓方案》,对每一个扬尘污染源按照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划分确定了包抓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联络员,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争优保良。元旦、春节期间,县环境监测站根据年节期间烟花爆竹特征污染物排放特点,制定印发了《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特征污染物监测方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异常数据及时反馈县生态环境局和县大气专项办,为大气专项治理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支撑。通过专业环境监测技能,县环境监测站为全县大气、水、土、噪声治理提供了科学数据支撑,让污染防治更高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环境生活质量。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专业性较强,干部职工专业能力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2.企业自行监测公示检查督促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示不及时。3.县环境监测站成立时间较短,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改进措施1.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监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上岗证考核,学习环境监测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2.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内企业的检查督查频次,制定帮扶计划,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提高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示率。3.持续推进县环境监测站建设,争取资金,增购相关监测设备,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强化政治学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省、市、县最新政策精神,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推进“十四五”环保工作高点起步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常态化开展环境监测1.加大对陇县境内大气、水、噪声及企业的监测力度,提升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2.做好实验室建设筹备工作,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污染源监测技术装备能力、污染源污染物排污情况和“三同时”验收监测能力、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响应能力、环境监测与统计信息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水平,为陇县环境管理及环境执法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依据。(三)保障自动站运行正常提高环境监测能力、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响应能力,保障好县域内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为陇县环境管理及环境执法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依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