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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医疗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1 11:31
单位名称 甘泉县医疗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镇职工、中省市驻甘部分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职工生育保险经办;全额报销人员医疗费管理。
住所 甘泉县财税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艾晨光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62万元 11.9万元
网上名称 甘泉县医疗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主要开展业务工作如下:(一)两定机构基本情况。2023年度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96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7家,个体诊所1家,村卫生室54家,定点药店31家(其中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17家,职工门诊统筹定点药店15家)。(二)参保和基金支出基本情况。职工医保参保单位287个,参保职工9131人,征缴基金4779.36万元,县域内职工基本医保支出2658.3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度参保任务70599人,参保68827人,参保率97.49%,超出任务2.49个百分点,征缴基金6607.39万元,县域内医保基金支出1907.2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287个,参保6788人,征缴基金273.50万元,县域内报销103人次,基金支出22.41万元,生育津贴补助支出15.60万元;医疗救助961人次,支付108.07万元;离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及老红军11人,1-6级革命伤残军人2人,医药费支付64.25万元;2023年度灵活就业参保范围为甘泉县户籍18至60周岁城乡居民均可参加灵活就业医保,年内累计参保621人,征缴基金193.89万元。(三)医保经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县内三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工作部署,如期从10月1日开展正式开展了DIP付费结算工作,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的目标。二是按照《延安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延政办发〔2022〕16号),我县共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10家,定点零售药店15家,门诊统筹结算工作的实施,减轻了患者的门诊费用负担,为我县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医保服务,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疗保障水平。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县6个乡镇(街道)设立医疗保障服务站,68个村设立医疗保障服务室,明确专(兼)职医保经办人员,今年为各服务站、室配备了医保专用电脑和打印机(各服务站),全面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三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今年以来,智能监控系统监控出疑似违规人次513,疑似违规金额9.71万元,扣款人次253,扣款金额3.61万元;上级医保部门数据筛查,定点医疗机构回退违规支出医保基金38万元。五是全面落实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采取了分片包抓,宣传引导,数据比对、培训指导,学校“小手拉大手”等办法措施,在各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下,2024年度特殊困难人群参保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66231人,参保率96.21%,位居全市第一。六是开展练兵大比武活动。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82号)要求,延安市医保局于11月份举办了“延安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暨圣地医保大比武活动”中,我单位在此活动中荣获集体“二等奖”,其中两名同志荣获个人“延安市医保经办能手”称号,一名同志荣获“延安市医保最佳风采”称号。七是医保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2023年度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参保率100%,全部纳入了资助范围,参保资助4731人,资助128.85万元。按月对脱贫户住院自费金额大于1万元,一般群众自费金额大于2.6万元的群众开展预警监测工作,年内共发出11份预警监测报告,同时对特困、低保、三类监测户等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多措并举,有效的消除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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