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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甘泉县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1 11:29
单位名称 甘泉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甘泉县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拟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实施办法;社会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统计分析;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查询;开展社会力量救助。
住所 甘泉县民政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魏正凡
开办资金 8.2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0万元 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工作总结(一)2023年工作主要目标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持续保障社会救助兜底水平稳步提升。2、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优化规范审核确认流程;3、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4、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落实重点任务,兜住民生保障底线。一是按时足额发放资金。2023年,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128户2299人,发放保障金1310.54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40户148人,发放供养费172.61万元;临时救助129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66.27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对象168户396人,发放救助资金6.81万元;二是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要求,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印发《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甘民发〔2023〕26号)文件,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000元/年,补发提标资金25.21万元;三是加大救助扩围增效。落地落实《延安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优化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程序以及临时救助支出型和急难型救助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2023年,纳入城乡低保114户223人,纳入特困供养15户15人,临时救助1292人次。三是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为全县107户115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照料服务人,并在特困人员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照料服务协议,规范开展照料服务工作。将4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人员送入延安市社会福利院和延安市第二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党员干部中为每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1名探视探访责任人,每月上门探视或电话询访,随时关注特困人员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帮助,解决生活困难。2、强化动态监测,兜准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加强信息核对。依托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强力推进与扶贫、公安、人社、残联、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工商、行政审批、不动产管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对联动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累计核对救助对象949户1887人,实现新申请家庭100%核对。二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加强主动发现,指导乡镇对部门推送的数据进行摸排,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防止“漏保”。2023年,共报送监测预警台账12次,排查医保局反馈数据11次,核查低收入动态监测系统反馈数据7次。3、规范透明服务,兜好民生保障底线。一是优化社会救助方式方法。持续推进“e救助”网上申请业务,健全快速响应服务队主动发现机制,开通社会救助热线和救助金到账短信提醒功能,方便困难群众咨询政策、申请救助、查询资金。2023年,通过“e救助”申请救助1749人次,审批通过1480人次,审批通过率91.36%;二是加大公开宣传力度。在全县6个乡镇(街道)政府驻地和71个村委会(社区)社会救助公开栏长期公示“e救助”二维码以及救助政策和对象,在政府网站长期公示救助对象,努力营造社会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及调研慰问活动,发放社会救助宣传彩页6000份、社会救助流程图折页6000份、民政连心卡3000张,累计为全县10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了雨伞1000把、围裙5000个、被褥150套、三件套150套、棉衣180件等降暑御寒用品。二、2024年工作计划(一)2024年主要发展目标1、加大社会救助配套资金争取力度,保障社会救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2、持续强化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力度;3、积极推进“融救助”工作机制;4、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二)2024年工作思路1、聚焦“前端”延伸触角,变“被动救助”为“主动发现。按照“线下+线上”相结合,聚焦重点对象群体需求,加强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提升线上发现能力,拓宽线下发现渠道,及时发现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对象,早介入、早救助。持续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困难诉求等,拓宽主动发现渠道。2、聚焦“中端”集成数据,变“静态查询”为“动态监测”。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信息准确及时录入系统,定期更新维护数据。开展常态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夯实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通过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等,及时处理预警线索,对困难群众精准定位,及时救助。3、聚焦“末端”汇聚合力,变“单一救助”为“综合施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发挥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凝聚共识,压实责任,形成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合力。(三)2024年重点任务1、持续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一是落实低保边缘家庭中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其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二是稳定落实低保渐退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渐退帮扶期。三是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方法,合理设置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综合考量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情况及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地予以认定。2、持续优化社会救助政策。持续推行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实施居住地和户籍地联动申办低保。在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理的,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调查;在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理的,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调查;突出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急难情形、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取消急难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实施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先行救助。3、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紧盯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因疫因灾困难户等“四类人员”,将其纳入民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抓好数据比对、走访摸排、政策纳入,确保“不漏保”“不错保”,兜准兜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低收入人口信息查询、数据比对、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协助落实针对性救助帮扶措施。4、积极推进“融救助”工作体系。建立以县“融救助”中心为中枢、乡镇(街道)“融救助”站为支撑、村(社区)“融救助”信息员为基础的系统融合、分层分类、可持续运行的县乡村三级“融救助”网络体系。5、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坚决纠治社会救助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守护好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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