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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法律援助中心
甘泉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1 11:00
单位名称
甘泉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心全意维护弱势群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民事案件代理;公证法律援助;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及排查、分流、调处和化解全县各类民间纠纷工作。
住所
甘泉县城南迎宾路中段司法局二楼
法定代表人
马晓卉
开办资金
7.9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2万元
2.34万元
网上名称
甘泉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做好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情民意;二是调解员既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我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8月25日,在全国第七个残疾预防日,开展“预防先天残疾,守护美好未来”专项活动,9月份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12月份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都知晓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作,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从中受益。2、打造“樊九平式”调解升级版,积极发挥调解联盟作用。明确了“樊九平式”调解室建设标准、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各类表册台账。“樊九平式”调解室已覆盖全县各村,目前已建成高规格、规范化“樊九平式”示范调解室18个。今年6月召开了“樊九平式”调解联盟成立大会暨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对我县部分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对樊九平等10名“樊九平式”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奖励,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广大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调解联盟及调解分盟的建立,把调解力量从“单打独斗”转向“集团作战”,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2023年,我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6件,发放依案定补37400元,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3、深化法律援助精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精准服务,贯彻落实好《军人家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依法保障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欠薪案件进行详细的咨询解答;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弱势群体零距离精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23年全县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其中刑事案件76年,民事案件24件,行政案件0件,共接待来人来电法律咨询320余人(次),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4.提高案件质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按照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召开202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知要求,我县援助中心于9月3日至9月8日按期参加培训及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抽查我县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各10件,对30位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通过集中评查、交叉阅卷、互查互评方式,从案卷受理审批、承办、效果、归档、受援人反馈意见等方面逐项进行评查打分,我县案卷均为合格案卷,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二、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开展以上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县委政府重视,部门领导支持,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受援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当事人满意。三、存在的问题。2023年7月12日,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政(2023)23号文件]。办法第四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具有公职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者不在领取法律援助补贴的范围内,依照现行有关规定报销成本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志愿者不能与其他法律援助人员领取同等的法律援助补贴,志愿者可以领取法律援助补贴中的交通费、误餐费等成本费用。因我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与陕西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均系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无法领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不高,不同程度影响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四、整改措施。1.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经费支持,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经费保障。2.积极探索,与省市级社会律所合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3.调动我县广大调解员、律师工作积极性,确保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五、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探索委托延安、西安等多家律师事务所承办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办案质量,锐意进取,全心全意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县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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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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