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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延安市宝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1 10:33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延安市宝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与管理、大学生贷款、资助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
法定代表人 李春生
开办资金 22.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23.01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2023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教体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资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各项政策,科学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贷款和资助运行机制,通过全体干部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认真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我中心按照省、市助学贷款文件要求,召开了辖区内高中学校主管校长及业务人员会议,印发《关于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延区资管发[2023]01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预申请标准,广泛宣传动员,,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纳入预申请信息库,为暑期集中受理需要贷款的学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今年对辖区内的市区2475名学生建立了贷款预申请电子信息库。7月下旬日至9月底,集中受理贫困大学生贷款业务,经过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今年共签订贷款有效合同835份,其中新贷305人,续贷530人,贷款总额956.82万元。2023年正常毕业还款大学生146名,还款本息23.95万元,宝塔区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已完成。2.指导监督做好区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4月份,区财政局与区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延区财预专{2023}10号文件,及时召开区属六所高中负责人会议,明确工作时限,工作流程,夯实责任。主动协调区财政局及时下拨春季国家资助金。按市上确定的各校助学金额度直接打入学校财政专户。2023春季学期助学金指标为(四中163.2万元,二中53万元,姚中27万元,育英中学67万元,博文中学12万元,新区高级中学65万元),各校均在规定时间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2023年春季学期共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387.2万元,受助学生3872人。10月底,区财政局与区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延区财预专{2023}22号文件,我们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学校尽快按程序进行新生资格认定,完善高一新生学籍档案,审定好助学对象,确保将助学金发放到位。2023年秋季学期发放高中助学金484.9万元万元,(其中四中177.9万元,二中65万元,姚中23万元,育英中学98万元,博文中学54万元,新区高级中学6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4849人。3.全面完成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每年工作惯例和下达的资助指标数,7月份,区教体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延区教体发{2023}55号文件。及时召开乡镇、办事处教办主任会议,学习领会文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教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教办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进行政策宣传,摸排登记和资格审查,按时准确上报审核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我中心再次对各教办上报的资料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2023年全面完成新生入学“滋蕙计划”项目,按照考入省外高校每生1000元,省内高校每生500元的标准,共资助交通费22.6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387名,其中,外省院校65名,省内院校322名。资助资金分两批由中国教育基金会统一打入学生本人办理的银行卡中予以发放。二、取得社会效益: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6月底组人员织到区属高中召开高三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下发贷款宣传资料850余份,解读贷款条件、流程,受理时间、贷款额度等政策,张贴分发,《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200份。印刷贷款《申请指南》彩页600份,分别发放到宝塔区户籍需要贷款学生手中。同时,我们还召开贷款及资助政策培训会议,通过乡镇、办事处教办,利用驻村干部、社区干部会议、宣传栏、家长微信群、贷款公众号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助学贷款和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与办理程序,提高学生家长政策的知晓率。2.严格审核、规范操作、扎实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以乡镇、办事处教办为单位,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学习领会相关规定,明确工作程序和时限。严格审核资助对象,提供真实的佐证材料,把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列为资助对象,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资助工作由各教办暑期集中受理,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的名单经我中心复审公示无异后,按名单打卡拨付资助资金到学生本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中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坚持以校为单位,成立机构,严格审核认定,张榜公示,明确校长是资助认定第一责任人,做到精准资助。同时我们积极协调区财政,按时限将资助资金下拨到各学校。要求各校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按程序及时完成助学金的打卡发放工作。相应的资助认定台帐,公示、资金发放凭证等档案资料必须完整齐全。3.依照标准,认真审核,确保助学贷款有序进行。我们严格按照助学贷款标准进行筛选,5月份开展了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建立了预申请信息库。在暑期的具体贷款业务受理过程中,耐心讲解、热情服务、正确指导、严格审核,无论是新贷还是续贷,都能依照标准予以办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统一办理电子合同,合同签订时认真指导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规范签字,保证每份合同规范有效。我们还认真完成了市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的对宜川县的811份电子合同的县区交叉审核任务。从11月22号开始,对到期还款的大学毕业生,我们通过QQ、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共同借款人或学生本人联系,督促提醒他们按时还本还息,确保全区每年的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按时完成。4.树立全局意识,做好局里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干部包乡联校工作职责,先后多次到学校进行了安全稳定、开学检查、防火防汛等专项检查;积极参与局里安排的特岗教师招聘、贫困户帮扶、年度考核等工作任务。三、存在问题:我们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反思,仍有不足和困难之处,今后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贷款学生和家长电话更换频繁,到期还款时无法及时联系到本人或家长,增大了贷款本息回收工作量和难度。二是政策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和宣传面有待完善。三是单位人员配备上亟需充实加强。四是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掌握贷款与资助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思维,提高工作的时效性;二是加大对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多层面、多角度宣传,使贷款和资助政策宣传更加深入,宣传面不断扩大;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主动性和效率,切实做好助学贷款与贫困大学生资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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